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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25 生效日期: 2008-01-25
发布部门: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彭水府办发[200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县部分地区连降大雪,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段时间我县仍将出现低温阴雨雪天气,一些路段将结冰,道路交通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增多。为进一步加强雨雪天气交通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县气象局要不断加强对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和预警信号。要进一步扩大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息,做好信息服务。
  二、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一是县交通局、安监局、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要会同有关乡镇提前做好恶劣气象条件下预防交通事故和保障畅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多雾路段要增设"多雾路段、慢速通行"等警示标志,遇雨、雾、雪、冰等特殊气象条件,依法采取限速度、限车种、分路段放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时可警车带队缓慢通行,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是县交通局、安监局、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对国道319沿线要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9座以上营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客车落实卸客转运措施,依法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三是县交通局、安监局、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要会同有关乡镇对鞍子至梅子、文武至润溪、润溪至黄家、连湖至石柳、彭水至龙射、普子至三义、桑柘至桐楼、龙塘至桃园等路段进行重点管控,遇积雪、结冰、浓雾等气候条件下不适宜车辆通行时,及时采取封闭措施,禁止车辆通行,落实人员严密监控,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恶劣天气对本地道路的影响,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一旦出现雨雪天气预警,要立即安排专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巡逻管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要针对春运期间客流量较大的特点,严防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非法载人,依法严格查处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非营运客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底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做好车辆检修保养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车辆检修和保养,合理调度,保障安全;要督促个体司乘人员及时检修车辆,排除故障隐患,保证出行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认真落实 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程序立即上报,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快速反应,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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