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常年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04 生效日期: 2007-12-04
发布部门: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达市府办[2007]130号

通川区、达县、开江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常年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达州市常年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立常年性商品蔬菜生产基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蔬菜产业得到长足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保障了城市居民生活所需。但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蔬菜产业发展与居民生活需求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一是总量不足,通川区、达县城郊老蔬菜基地已被开发占用90%左右,蔬菜生产面积逐年减少,全市每年需从外地引进大量蔬菜;二是结构欠佳,品种优、质量高、精细蔬菜比较紧缺;三是调控乏力,蔬菜价格随市场波动大,蔬菜生产风险大,影响了菜农种菜积极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发展,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改善民生、富民惠民的重要内容,把加强常年性蔬菜基地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增强政府调控力度,确保蔬菜市场稳定和蔬菜产业健康发展。
  二、常年性蔬菜基地建设任务及布局
  建设常年性蔬菜生产基地3万亩。考虑土壤、气候、种植习惯和交通等因素,规划达县建设1.5万亩,通川区建设1万亩,开江县建设0.5万亩。
  基地建设按照分类布局、集中连片、规模种植的原则,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积极吸引业主和种植大户参与。通川区以罗江、魏家至蒲家一线和西外凤凰村、双龙、盘石等为主建立8个专业合作社;达县以铁山以西的管村、大堰、金檀、九岭、石梯一线和亭子、麻柳一线及安云为主建立12个专业合作社;开江县以普安青堆子村、新河村等为主建立5个专业合作社。在品种布局上,一个专业合作社以1-2个主打品种为主,多品种发展相结合,搞好茬口衔接。
  三、常年性蔬菜基地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
  (一)资金投入
  1.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市、县(区)财政把常年性蔬菜基地建设投入列入每年度的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作为3万亩常年性蔬菜基地建设的专项资金,主要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分配。通川区、达县、开江县每年必须分别预算1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用于支持常年性蔬菜基地建设。
  2.强化新菜地开发基金征收。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达市府发〔2006〕28号文件,加大新菜地开发基金征收力度。市经济开发区及通川区辖区国土资源局按每亩8000元的标准代市(区)政府征收新菜地开发基金,其余县(市)国土资源局按每亩5000元的标准代县(市)政府征收新菜地开发基金,交同级财政专户管理,专款用于新菜地开发、新技术推广、培训等。
  (二)资金使用
  1.生产性奖励补贴。
  (1)基本生产资料奖励补贴135万元。对验收合格经市、县(区)授牌的“菜篮子”基地给予种子奖励补贴、无公害农药奖励补贴等。
  (2)设施栽培奖励补贴110万元。对实施设施栽培的业主或种植大户给予奖励补贴。
  (3)新技术推广奖励补贴35万元。对基地县(区)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物质试验示范和开展技术培训给予奖励补贴。
  2.市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0万元。
  3.目标考核奖励经费10万元。对常年性蔬菜基地县(区)实行目标考核,对完成任务的县(区)予以奖励。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3万元,三等奖奖励2万元。
  4.以奖代补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常年性蔬菜基地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对常年性蔬菜基地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与常年性蔬菜基地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范畴。常年性蔬菜基地县(区)政府与常年性蔬菜基地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逗硬考核奖惩。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常年性蔬菜基地县(区)政府统筹以工代赈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等,向常年性蔬菜基地倾斜,优先安排用于基地沟、渠、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力争完成三分之一的基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基地建设验收把关
  专业合作社发展蔬菜面积1000亩以上(可跨村、社连片发展),经验收合格,由市农业局和所在县(区)政府授予“菜篮子”基地牌子,并在满足本市、县(区)市场供应和调度的前提下,兑现生产性奖励补贴,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对菜农所种蔬菜建档发卡,注明面积、生产总量、所用良种品种及数量,所用生物农药品种及数量等信息,市蔬菜推进办建档备案,以便对照考核和奖惩补贴。
  (四)加强基地蔬菜直销网络建设
  在大型农贸市场和较大的居民居住区及超市统一规划建立蔬菜基地的直销门市或直销点,工商、税务、城管、交通等部门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由业主或专业合作社组织销售基地蔬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