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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08年“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6 生效日期: 2007-12-26
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
  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市人大、政协会议即将召开,为切实加强节日和会议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确保节日和会议期间食品安全
  节日期间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制定、落实节日和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特别要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食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认真开展节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重点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动物疫情监控和对上市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环节监管,重点是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较为集中的食品,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工商部门要以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食品商场、超市、小滩点等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以工地食堂和承办婚宴、年夜饭、会议就餐的餐饮单位为主要对象,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商务部门要集中开展酒类、肉类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净化节日市场。对利用节日期间向群众销售假劣食品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三、加强值班,受理举报,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首报负责制”,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按照《合肥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要求,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四、广泛宣传,引导消费,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丰富多彩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倡导食品企业诚信经营,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节日和会议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请于2008年2月20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施伟国,徐建山。 电话(传真):2879702
  电子邮箱:spaq@fdahf.gov.cn。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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