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襄樊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延长襄樊市垃圾处理服务费试点工作的请示》(襄价管字[2003]131号)悉。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一文中,对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原则、成本构成以及收费的管理形式、管理权限都有明确规定,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保证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顺利实施,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襄樊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延长襄樊市垃圾处理服务费试点工作的请示》(襄价管字[2003]131号)悉。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一文中,对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原则、成本构成以及收费的管理形式、管理权限都有明确规定,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保证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顺利实施,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