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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24 生效日期: 2008-01-24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新政办[20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豫政(2007)81号),结合新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报告中,要求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作用和繁重的任务,发展林业既是改善生态状况、保障生态安全的战略举措,也是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又是绿化美化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客观要求。为此,省委、省政府从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做出了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
  我市地处黄河北岸,太行山南麓,是省会郑州北部的第一道生态屏障,生态区位尤为重要。市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生态新乡的宏伟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而实施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不仅是建设新乡生态市的重要内容,还是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同时,省委、省政府做出建设林业生态省的战略部署,对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因此,大力发展林业生态建设,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发(2003)9号),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要求,以创建林业生态县为载体,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空间,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着力打造省会郑州北部绿色屏障,大力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资源在降耗减排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林业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化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生态新乡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尽量少占用耕地;
  2.相互协调,整体推进;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4.注重质量,提高效益;
  5.政府主导,市场调节;
  6.自下而上,统筹安排。
  三、总体布局与建设目标
  (一)总体布局
  根据新乡市自然区域特征及决定区域分异的主导因素、林业建设现状,规划以“两区”(山、丘区,以下简称山区;平原区)、“两点”(城市、村镇)、“一网络”(生态廊道网络)构筑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林业生态体系。
  (二)建设目标
  利用5年(2008年~2012年)时间,力争4年内建成完备高效的农业生产生态防护体系、城乡宜居的森林生态环境体系、持续稳定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使全市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实现生态新乡目标。到2012年,全市新增有林地39.38万亩,达到214.41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3.21个百分点,达到17.68%(林木覆盖率达到29.44%)。80%的县(市)实现林业生态县。
  四、建设重点
  (一)国家林业重点工程
  1.退耕还林工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地还林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林业厅安排,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作为近期工作重点,进一步摸清25°以上坡耕地情况,实事求是制定下一阶段总体规划,在国家暂不安排新的退耕地还林任务的情况下,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
  2.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
  进一步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突出重点治理区域,强化植被恢复,努力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
  至太行山绿化工程
  为使太行山的生态环境适应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保卫京津地区及华北平原安全的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建设太行山生态治理工程。该工程涉及辉县市、卫辉市和凤泉区3个市(区)。
  至防沙治沙工程
  为保护京津地区生态安全,国家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同时在全国开展了防沙治沙工程,我市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继续实施黄河故道沙区治理工程。该工程涉及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卫辉市、辉县市7个县(市)。
  3.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建设新乡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救护中心和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乡管理处,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辉县市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原阳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新建一批林木种源基地和珍稀植物培育基地,拯救和恢复一批珍稀濒危物种。(含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4.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林纸一体化工程规划》和原国家计委批复的《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规划》积极推进。在黄河故道区和黄河滩区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二)省级林业重点工程
  1.省级林业生态重点工程
  (1)水源涵养林工程
  工程涉及辉县市和卫辉市,规划任务3.3万亩,包括人工造林3.16万亩,飞播造林0.14万亩。其中辉县市总任务为2.4万亩和卫辉市总任务为0.9万亩,重点在水源地和水库周围的汇水区实施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大力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调节地表迳流的生态防护功能。
  (2)水土保持林工程
  工程涉及辉县市、卫辉市和凤泉区,规划任务17.77万亩,包括人工造林15.34万亩,飞播造林2.43万亩。其中凤泉区总任务为0.4万亩、辉县市总任务为7.2万亩和卫辉市总任务为10.17万亩,重点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石质山区沟坡以及地质结构疏松等易发生泥石流的地段,采用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逐步恢复区域地带性森林植被,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3)生态能源林工程
  工程涉及辉县市和卫辉市,规划任务8.0万亩,包括新造6.5万亩,改培1.5万亩。其中辉县市总任务为6.8万亩、卫辉市总任务为1.2万亩,重点营造速生丰产含油率高的木本油料林基地,适应国家能源战略需求,推动现有资源开发利用,努力缓解我省能源短缺的局面,形成从资源培育到开发利用林油一体化的能源产业。
  (4)生态移民工程
  工程涉及卫辉市,规划安置移民323人,重点在退耕还林工程范围内逐步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将符合生态移民条件的居民迁出,统一规划,集中安置。
  (5)矿区生态修复工程
  工程涉及辉县市和凤泉区,规划任务4.68万亩,其中凤泉区4万亩、辉县市0.68万亩。重点在各类露天采掘矿区、尾矿堆集区、煤矿沉陷区全面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矿区森林植被和生态系统,改善矿区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6)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
  工程涉及全市12个县(市)、区。规划片林面积27.28万亩,包括新造8.39万亩、完善提高4.86万亩、更新造林14.03万亩。其中凤泉区0.38万亩、红旗区0.32万亩、卫滨区0.17万亩、牧野区0.13万亩、辉县市4.34万亩、卫辉市2.83万亩、获嘉县1.83万亩、新乡县1.17万亩、原阳县5.27万亩、延津县3.45万亩、封丘县4.28万亩、长垣县3.10万亩。
  (7)防沙治沙工程工程涉及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卫辉市、辉县市7个县(市)。规划任务23.63万亩,其中防风固沙林16.34万亩,农田林网间作折合片林面积7.29万亩。包括辉县市防风固沙林0.24万亩和林网间作0.98万亩、卫辉市防风固沙林0.4万亩和林网间作0.13万亩、新乡县防风固沙林0.5万亩和林网间作0.48万亩、原阳县防风固沙林0.3万亩和林网间作0.53万亩、延津县防风固沙林13.5万亩和林网间作2.19万亩、封丘县防风固沙林1.3万亩和林网间作1.25万亩、长垣县防风固沙林0.1万亩和林网间作0.73万亩、
  (8)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工程涉及所有的县(市、区),规划任务20.05万亩,包括新造9.32万亩、完善提高4.52万亩、更新造林6.21万亩。其中凤泉区1.1万亩、红旗区0.34万亩、卫滨区0.12万亩、牧野区0.3万亩、辉县市4.72万亩、卫辉市1.55万亩、获嘉县0.86万亩、新乡县0.95万亩、原阳县4.53万亩、延津县1.58万亩、封丘县1.87万亩、长垣县2.12万亩。
  (9)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工程涉及市辖区和8个县(市)的城市建成区及郊区,规划任务7.80万亩,包括环城防护林2.60万亩,市辖区建成区绿化1.55万亩,县级市、县城建成区绿化3.65万亩。其中凤泉区环城防护林0.15万亩,建成区绿化0.31万亩;红旗区环城防护林1.16万亩,建成区绿化0.69万亩;卫滨区环城防护林0.05万亩,建成区绿化0.05万亩;牧野区环城防护林0.05万亩,建成区绿化0.05万亩;辉县市环城防护林0.3万亩,建成区绿化1.4万亩;卫辉市环城防护林0.01万亩,建成区绿化0.28万亩;获嘉县环城防护林0.07万亩,建成区绿化0.3万亩;新乡县环城防护林0.4万亩,建成区绿化0.55万亩;原阳县环城防护林0.09万亩,建成区绿化0.46万亩;延津县环城防护林0.07万亩,建成区绿化0.32万亩;封丘县环城防护林0.06万亩,建成区绿化0.15万亩;长垣县环城防护林0.2万亩,建成区绿化0.19万亩。
  (10)村镇绿化工程
  工程涉及全市122个乡(镇)和3571个行政村的建成区及周围。规划任务12万亩,其中凤泉区0.22万亩、红旗区0.29万亩、卫滨区0.13万亩、牧野区0.22万亩、辉县市2.07万亩、卫辉市0.76万亩、获嘉县0.34万亩、新乡县0.57万亩、原阳县3.4万亩、延津县0.84万亩、封丘县1.19万亩、长垣县1.97万亩。
  (11)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和完善辉县市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善原阳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并实施升级;建设新乡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救护中心、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乡管理处和封丘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有计划地开展湿地生态恢复与重建,重点加强保护和监测能力,全面提高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水平。
  (12)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工程涉及除红旗区外的县(市)、区。规划任务95.10万亩,包括中幼龄林抚育84.41万亩(含飞播林28.66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0.69万亩。其中凤泉区中幼龄林抚育0.8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0.4万亩;卫滨区中幼龄林抚育0.1万亩;牧野区中幼龄林抚育0.6万亩;辉县市中幼龄林抚育46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6万亩;卫辉市中幼龄林抚育2.95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31万亩;获嘉县中幼龄林抚育2.16万亩;原阳县中幼龄林抚育5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0.68万亩;延津县中幼龄林抚育5.03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0.3万亩;封丘县中幼龄林抚育8万亩;长垣县中幼龄林抚育13.77万亩。
  (红旗区造林任务含小店工业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任务;获嘉县造林任务含西工区任务)
  2.省级林业产业重点工程
  (1)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建设工程
  工程涉及原阳县、封丘县、长垣县3个县。规划任务11.00万亩,其中原阳县6万亩、封丘县3.5万亩、长垣县1.5万亩。重点在沿黄三县的滩区、滞洪区、低洼易涝区发展以杨树为主的林纸林板工业原料林基地,满足以新亚纸业、黄河林业、原阳宏达为龙头的造纸、人造板等木材加工企业的原料需求,带动我市木材加工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
  (2)经济林建设工程工程涉及红旗区、凤泉区、新乡县、延津县、卫辉市、辉县市等6个县(市)、区。规划任务7.30万亩,其中红旗区0.05万亩、凤泉区0.3万亩、新乡县0.42万亩、延津县1万亩、卫辉市1.4万亩、辉县市4.4万亩。重点建设沿山经济林、延津无花果、卫辉鲜桃和城市近郊时令鲜果,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形式,构建经济林产供销一条龙、技工贸一体化的产业格局。
  (3)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建设工程
  工程涉及8个县(市)、区。规划任务4.71万亩,其中凤泉区0.06万亩、红旗区0.04万亩、卫辉市0.23万亩、获嘉县0.8万亩、新乡县0.45万亩、原阳县0.5万亩、延津县1万亩、长垣县1.63万亩,重点发展长垣绿化苗木、获嘉花卉和城郊鲜切花,在全市形成苗木花卉生产的基地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打造名牌产品、特色产品,全面提高种苗质量,提升种苗花卉产业活力。
  (4)森林生态旅游设施建设工程
  以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等为主要目标,加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的生态旅游和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发南太行和黄河沿岸森林生态旅游景区,推出沿“八里沟、万仙山、齐王寨”、“黄河太行堤百里绿色长廊”等森林旅游精品线路,优化和提升我市森林旅游品位;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大力挖掘和弘扬森林文化,加强和完善生态文化基础建设,建设一批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生态文化知识教育基地和生态文化展览馆(标本室),为人们了解森林、认识生态、探索自然提供场所和条件。
  3.市级林业重点工程
  (1)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
  涉及凤泉区、辉县市、卫辉市共7个乡镇76个村,规划面积约180平方公里。重点建设“三区”、“三带”,建成南部农林生态区、中部休闲观光区和北部森林生态区,沿南水北调中线、济东高速和卫柿公路建设高标准景观生态林带,打造新乡市北部生态屏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20平方公里森林生态涵养带
  涉及卫辉市、新乡县、牧野区、红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5个县(市)区,规划面积3.5万亩,绿化面积2.5万亩。在京珠高速与107国道之间,重点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园、百果采摘园、园林生态和水系景观四个区域,构筑新乡市东部生态屏障,建设城市周边的绿化隔离林带,增加城市及近郊的绿色含量。
  (3)大外环生态防护林带
  涉及辉县市、卫辉市、延津县、原阳县、新乡县、凤泉区6个县(市)区,总长137.02公里,造林面积1.72万亩。沿S226、南环七里营到小里村公路、新胡韦线和卫柿线营造两侧各50米宽的大外环林带,建成乔灌花草相互配置、层次分明、景观优美的生态防护体系,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提高我市的形象和竞争力。
  五、技术要求
  (一)造林标准
  1.廊道标准Ⅰ级:黄河干流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两侧各栽植宽度100米以上树木;
  Ⅱ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黄河与海河水系一级支流、干渠。两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
  Ⅲ级:省道、景区道路、二级支流、支渠。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
  Ⅳ级:县乡道、三级支流。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树木;
  Ⅴ级:村级道路、斗渠。两侧各栽植至少1行树木。
  2.城市林业标准
  城市规划人口在100万以上者,规划宽度达到100米以上;规划人口在50万以上者,宽度达到50米以上;规划人口在10万以上,宽度达到20米以上。
  3.村镇建设标准
  围村(乡、镇)林带建设一般要在10米以上;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
  4.其他工程标准
  按照国家造林技术标准和各工程作业设计执行
  (二)树种选择
  1.山区绿化:以侧柏、油松、杨树、刺槐等为主,营造山区防护林体系;2.沙区、农田防护林、廊道绿化、工业原料林:以107、108、中林46等优质、干性通直的速生欧美杨为主;
  3.村镇绿化:以杨、柳、榆、槐树等乡土树种为主;
  4.城市绿化:以合欢、栾树、垂柳、金丝垂柳、木槿、红叶李等绿化树种为主。
  (三)苗木规格
  选用Ⅱ级以上苗木,植株健壮,苗干通直圆满,无机械损失,无病虫害的优良苗木。
  (四)成保率
  成活率达到90%,保存率85%以上
  六、实施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对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各县(市)、区要成立实施规划的组织机构,把林业生态建设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规划落到实处。一是按照省、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的要求,科学编制本辖区的生态建设规划,逐年将规划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二是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协调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工作,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三是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种苗培育、调运、规划设计和科技服务与指导等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种苗和技术支持。
  (二)落实林业政策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方式,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严格执行国家已出台的各类林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让人民群众造林后吃上“定心丸”,提高广大林农造林营林的积极性,确保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建立工作机制
  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要根据十七大的精神,把发展林业、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建设生态新乡、效益新乡、创新新乡、和谐新乡的重要内容,把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奖励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效能监察责任制、质量检查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创造经济建设的政绩,还要创造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政绩,更要创造绿水青山的政绩。
  (四)加强督导监督
  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中,市四大班子领导既分包县(市、区)造林,又负责督导所包县(市、区)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同时还要对各县(市)、区造林实行效能监察,对造林成效进行跟踪问效,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田间地块,采取“苗木、整地、栽植、浇水、涂白”五统一,确保造林质量。
  (五)加强资金保障
  林业生态建设要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各级政府要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及林业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投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并逐年增加。林业产业发展要遵循市场规律,投资实行市场化运作,注重吸引社会投资,实行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引导、扶持机制,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切实落实林业建设的信贷扶持政策,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形成林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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