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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旧房改造有关规费减免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09 生效日期: 2007-01-09
发布部门: 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商政办发[200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旧房改造有关规费减免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九日  

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旧房改造有关规费减免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步伐,积极为农村发展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就全市中小学危旧房改造工程有关规费减免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市建设配套费全免。
  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按政策规定全额收取。
  三、工程质量监督费、墙改专项基金、定额测定费等事业性质收费按70%收取。
  四、抗震审查费、工程建设测绘费、工程交易服务费等中介服务性收费只收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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