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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杭州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15 生效日期: 2008-01-15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杭政函[2008]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提升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7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和“三位一体”产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我市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建立国有资本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合理流动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科学优化,提升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确保国有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继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运行机制作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加强政府宏观指导。
  2.坚持进而有为与退而有序相结合。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资本投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企业通过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3.坚持出资人主导与调整主体相结合。建立以出资人代表为主导、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合力推进运作模式,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4.坚持突出发展与和谐稳定相结合。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同时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动“四个集聚”,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的“五个优化”。即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向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聚,向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聚,向企业的主业和核心板块集聚;优化国有资本在有关行业或领域的分布,优化在产业内部的分布,优化在空间上的分布,优化在企业间的分布,优化在企业内部的配置。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产权结构,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逐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通过调整重组,实现“资产调优、规模调大、主业调精、整体调强”,国有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主导地位更加突出,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不断增强。
  (二)基本指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1.国有资产80%集中在优势产业和基础产业,90%集中在大企业、大集团。
  2.市属国有资产总量增加到500亿元,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年均108%。
  3.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200亿元(1一2家)、100亿元(2一3家)、50亿元(4一6家)的企业;形成8家左右上市公司
  (三)发展重点。
  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壮大优势产业集群,从整体上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包括: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装备制造、化工医药、现代服务四大优势产业板块和优势企业。对重点产业和具有一定优势并可做优做强做大的国有企业,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1.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板块。发挥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投融资主平台和主营运的作用,加强高等级公路、航道、港口、车站、公交、水务、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和市政服务网络,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保障基本服务。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公用行业的市场化改革,逐步形成国有经济控制基础资源,其他多种经济成分有序竞争的格局。
  2.装备制造业板块。充分利用杭汽轮、杭氧等国有企业的优势,积极发展工业汽轮机、大中型空分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打造具有特色和知名品牌的装备制造基地。重要骨干企业在保持国有控制权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提升企业竞争力。把汽车产业作为战略产业来抓,大力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积极推进江东规划区的汽车产业园区建设。引导新型重化工业有序地向江东、临江等工业园区集中,确保新型重化工业与全市自然、环境的和谐、协调发展。
  3.化工医药板块。以杭橡集团、中法化学、杭华油墨等企业为龙头,做强高等级子午线轮胎、橡胶加工产业,打造全国最大的饱和聚酯树脂生产基地,研制开发高品质、高附加值的系列油墨产品。按照“医药港”建设要求,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新型化学制剂,打造青春宝、胡庆余堂、华东医药等知名品牌。加快化工、医药行业的整合重组,做优做强大企业集团。
  4.现代服务业板块。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商贸旅游、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和大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中的导向、带动作用。加快整合商业、旅游资源,推进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转型。加大企业重组力度,打造杭州大厦、解百、黄龙饭店、知味观、西溪天堂等知名品牌。以资本为纽带整合现有市属国有金融资源,构建以杭州市商业银行、杭州工商信托为龙头的金融综合经营体系。以建设“天堂硅谷”、“信息港”和打造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和密集区为契机,加快创新创业新天地建设和东部软件园、高科技园区、软件外包基地等建设,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我市创新创业总体环境。深化文化国有资源整合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加强集团化建设,培育和发展文广集团、杭报集团、西冷印社、出版总社以及卫生、教育、体育集团等国有文化市场主体。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国有资产重组力度。
  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联合重组,增强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形成合理的产业集中度,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培育装备制造业、化工重点企业,使其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支柱企业;努力将金融、医药、商业、文化等行业中的重点企业打造成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骨干企业;鼓励其他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向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名优品牌聚集,构建具有区域优势的品牌企业;鼓励优势国有大企业通过增加投资以及资产、业务整合等措施,充分发挥资产的整体效能,促进重组后的企业加快发展。对不具备比较优势的国有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其并入优势国有大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利用其资本、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二)推进国有企业内部资源整合。
  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对非持续赢利业务进行清理,集中力量发展主业、突出主业、做强主业,努力使国有资本集中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围绕增强集团整体竞争力,加大对三级以下企业的改革重组力度,进一步规范母子公司体制,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对业务和资产的调整或重组,发挥企业整体优势,实现规模化经营。
  (三)积极培育推动企业上市。
  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通过改制和培育实现整体上市。推动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前景的关联产业,通过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实现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也可在市场上收购合适的壳资源,实现借壳上市。对部分主业发展不突出的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重组,实现做优做强。
  (四)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加快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统筹规划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将国有资产收益集中用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不断放大国有资本规模,提高国有资本运作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积极完善财政扶持方式,支持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
  (五)加快推进企业搬迁步伐。
  企业搬迁要着眼于优化空间布局和结构调整,做到“退二进三”,与技改、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相结合,实现搬迁、投入、创新“三位一体”,进一步做大规模,做强企业,使企业通过搬迁搬出新天地,搬出竞争力。
  (六)增强产权交易市场功能。
  积极整合培育产权交易市场,统一产权交易规定,逐步形成覆盖都市经济圈和长三角的一体化产权交易平台和网络。加强对交易主体和交易平台的监管,完善进场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国有产权转让挂牌规则、竞价交易规则等配套管理制度,严格挂牌交易程序,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打造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的良好市场环境。
  (七)充分发挥国资营运平台的作用。
  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做大做强资产规模较大、营运能力较强的国资营运平台,为杭州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增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国资营运平台的投融资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城市建设和市民生活需要,提高城市生活品质。搭建国有资产经营的综合平台,进行跨行业资本运作。完善大文化领域国资营运平台,统筹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国有文化企业发展,为发展大文化产业服务。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涉及面广,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国资监管机构要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对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中的重大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支持配合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宣传引导和协调服务等作用,确保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顺利进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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