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教师厅函[2008]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和我部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部署,为提高西部体育教师队伍素质,决定组织实施“西部初中骨干体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西部地区初中专职骨干体育教师培训,帮助其学习、掌握中学体育项目基础专业技能与教学技能,提高业务素质。同时,探索开展农村体育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推动农村体育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西部地区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 培训内容
针对西部地区体育教师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进行安排,围绕“学校体育形势教育”、“体育教师教学技能”、“体育教学实践运用”三个模块深入学习、交流、研讨。
三、 培训方式
委托北京教育学院、西北师范大学以“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同时采取教师面授与学员互动研讨相结合、专业技能与教学技巧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开展培训。
四、 培训对象及条件
遴选西部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00名初中专职骨干体育教师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参训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初中专职体育教师工作三年以上,年龄30-45周岁;
2.近两年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培训。
五、培训时间、地点
1.2008年7月11日-22日,北京教育学院。
2.2008年7月15日-26日,西北师范大学。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由我部师范教育司、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统筹规划实施。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培训学员的选拔和组织工作。北京教育学院、西北师范大学负责培训具体实施工作。
七、培训经费
我部设专项经费,用于本次培训的课程资源开发,培训专家的讲课费、差旅费、食宿费,参训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及培训办班组织管理费和场租费等。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工作单位支付。
八、有关要求
1.请认真填写《西部初中骨干体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于6月25日前将电子版按要求报送承担本省(区、市)培训任务的院校(见附件1),确保参训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2.北京教育学院、西北师范大学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组织培训专家进行前期调研,研究制订培训方案,开发培训课程,精心组织实施,下发培训调查问卷表,组织学员认真填写,保证培训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在培训结束后15天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文本及电子版)分别报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西部初中骨干体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承担培训任务院校 |
参训省份 |
参训学员数 |
总数 |
北京教育学院 |
50 |
360 | |
广 西 |
50 | ||
重 庆 |
50 | ||
四 川 |
60 | ||
贵 州 |
50 | ||
云 南 |
50 | ||
西 藏 |
50 |
240 | |
西北师范大学 |
陕 西 |
40 | |
甘 肃 |
40 | ||
青 海 |
40 | ||
宁 夏 |
40 | ||
新 疆 |
40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40 | ||
总计 |
600 |
附件2: 西部初中骨干体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信息统计表
省(区、市)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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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年龄 |
民族 |
单 位 |
学历 |
办公电话/手机 |
任教时间 |
曾参加省级 |
曾承担的培训教学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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