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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奥运安全供电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17 生效日期: 2008-07-17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函[2008]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电网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供电能力显著提高,基本能够满足连年大幅度增长的电力需求。但是,由于外力造成的电网事故接连不断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已经严重影响了电力供应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危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奥运期间,我市担负着向北京输电和正定涉奥机场保电工作,护电形势非常严峻,护电任务十分艰巨。近期,省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奥运安全供电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确保供电设施安全运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确保奥运安全供电,我市将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阶段(7月14日-7月25日)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按照省发改委等五部门的要求,为开展好此次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我市成立电力设施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赵新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文锋同志、市工促局局长吴飞同志、电业局局长阎卫国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经济促进局,负责此次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促局副局长付庆文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石家庄电业局副局长张造海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交管局主管局长组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工作,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7月25前报市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联系人:王云贵,传真电话:86688784,邮箱:dianliban@163.com)。
  (二)摸清底数,分类造册。石家庄电业局要按照省有关部门提出的具体内容,组织全市范围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的调查摸底及建档工作,要在7月25日前完成分县(市)、区电力隐患统计分类造册工作,同时将电力隐患统计册报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26日-8月7日)
  各县(市)、区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将本区域内电力安全隐患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确保在8月7日前清除主要隐患和重大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奥运期间要派专人死盯死守,严防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督导协调力度,逐步加以解决。
  三、督导检查,总结验收阶段(8月8日-8月31日)
  市电力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隐患不能按要求清除的地区或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隐患引发影响奥运供电安全的事故(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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