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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加强苏州河垃圾码头和运输船只安全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16 生效日期: 2008-07-1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容环[2008]92号

市市容环卫水管处、长宁区市容管理局、环境集团、环境实业公司
  根据第29届奥运会上海赛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奥运会期间本市实行社会面从紧从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奥协调字[2008]4号)要求,我局负责加强对苏州河垃圾码头和运输船只的安全检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奥运安保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保障奥运期间苏州河垃圾码头和运输船只的安全、有序。当前,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奥运安保工作。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工作的形势特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奥运安保,为维护上海大局稳定做出贡献,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做出贡献。
  二、 明确分工、制定计划
  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以下简称水管处)作为苏州河垃圾码头和运输船只安全检查的工作部门,受市市容环卫局委托,负责对苏州河垃圾码头和运输船只的排摸、检查等工作,并做好下属苏州河管理站各个码头的安保工作。
  长宁区市容管理局负责做好苏州河凯旋路码头、虞姬墩码头及泥浆运输船的安全自查等相关工作。
  环境集团负责做好所属苏州河建德花园码头、华漕码头的安保工作。
  环境实业公司负责做好所属垃圾清运船只的安保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奥运安保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苏州河水域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做好人员安排,集中力量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三、 落实预案、做好检查
  水管处要针对苏州河干流的特点,计划时间节点,分析监控对象,做好工作预案,并结合预案,做好苏州河垃圾码头和船只的排摸工作。
  自200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水管处根据排摸情况,对苏州河水域的垃圾码头和船只进行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安全检查的全覆盖。
  水管处做好安全检查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定期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布检查信息和整改意见,涉及整改事项的单位要及时做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水管处。
  各相关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及时通报。
  联系人:吴 辉(水管处) 电话:52900470 13501946464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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