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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新《小麦》国家标准和采用合格的硬度检测仪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5 生效日期: 2008-05-15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办展[200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2008年小麦即将上市,为确保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在小麦收购中的价格与品质判定相符,请各有关省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知粮食经营企业及检验机构在收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新《小麦》国家标准,积极使用小麦硬度指数检测技术,并加强监督检查。
  为使各收购企业使用合格的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请各仪器生产企业按照《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LS/T3704-2007),保证仪器生产质量,并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未经认可的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不得购买和使用。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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