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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17 生效日期: 2008-08-17
发布部门: 中共广州市委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去年5月市委、市政府实施“惠民66条”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推进,为落实各项惠民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得到实惠,广大群众对改善民生工作的满意度有所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要求,推动我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将我市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在“惠民66条”基础上,制定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17条”),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切实抓紧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惠民66条”和“补充17条”的衔接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改善民生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具体指导,做到统筹兼顾,逐项落实到位。
  二、是要加强宣传,过细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要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表述,作好政府权威解读,让群众了解惠民政策的具体内容、覆盖范围、保障标准和操作办法,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这项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按群众意愿把改善民生的好事办实办好。
  三、是要把落实惠民政策和切实加强民生信访维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善于在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惠民政策解民困、排民忧、暖民心的作用,以惠民政策的落实促进民生信访维稳工作的加强。
  四、是财政支出要力保民生。在当前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困难、物价上涨幅度对群众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下,要把保证资金到位作为落实“补充17条”的关键来抓。要采取有保有压政策,对惠民措施所需资金要应保尽保、不折不扣,对需要压缩的财政支出尤其是行政支出要应压尽压、节省开支。各级各部门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财政增收节支和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要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省出钱来,为改善民生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为民生福利办更多的实事好事。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0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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