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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暴风雨和城市洪涝灾害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10 生效日期: 2008-07-10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吉建办[2008]37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公用局、园林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各县(市)建设局: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连续出现了明显降雨过程,雨量大,来势急,波及范围广。且从权威部门获悉,未来5天(7月10日-14日),我省还将有较大范围、较大幅度的强降雨过程,并可能伴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可能会对城市稳定运行造成一定影响。为了进一步做好防范暴风雨和城市洪涝灾害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提前预警和防范部署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关注未来几天内可能发生的强降雨过程和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提高认识,做好提前预警和防范部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做到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提前部署,督促指导有关方面提早做好各项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防范和应对措施
  (一)要认真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对各类市政排水设施、管渠进行排查,遇到阻塞或不正常运行的要及时进行检修、疏通,保证设施安全运转,管渠运行顺畅。要及时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梁、低洼易积水地区和其他市政设施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或设置警示标牌等。要落实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公共交通、供气等安全度汛的生产调度应急预案,确保汛期城市居民正常生活。
  (二)要加强建筑工地的灾害防御工作。在暴风雨来临之前,要把预防深基坑垮塌、建筑边坡垮塌,围墙倒塌作为监控重点,要加强对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工棚的安全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加固措施。在暴风雨来临时,坚决不能进行施工和高空作业。
  (三)做好既有建筑物的灾害防御工作。针对暴雨雷电可能对既有建筑物造成的影响,要对现有房屋建筑安全状况进行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危房、学校校舍、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空间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汛情,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生的各类险情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抢险措施、储备物资和队伍,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遇突发险情,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省建设厅报告,省建设厅值班电话:0431-82752555,82752360(夜间、传真)。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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