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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03 生效日期: 2008-06-03
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唐政办函[2008]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北京奥运会期间大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夏收秋收期间的环境安全,根据河北省环保局、农业厅、交通厅、财政厅、公安厅、民航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北京2008年奥运会日益临近,确保北京大气环境质量的任务十分艰巨。我市地处环京津地区,秸杆禁烧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将带来严重不良影响。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充分认识秸杆焚烧的危害性和做好秸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工作思路,周密进行布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存在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明确重点区域,狠抓秸秆禁烧责任制的落实。我市将全市区域划定为秸秆禁烧区,其中重点区域包括:以机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唐山境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主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以及城市周边等敏感区域。对上述重点区域要实施更加严密布防。各级政府是农作物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市政府成立唐山市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鉴定责任状,做到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地块,认真分析所包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责任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各级环保、农业、交通、公安、财政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秸杆禁烧工作。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农业部门要在秸杆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上狠下功夫,加大秸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要切实加强夏、秋收作业质量监管,严格控制农作物留茬高度;财政部门要鼓励、支持秸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为禁烧期间环境执法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
  三、抓好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各县(市)、区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保护性耕作、乡村清洁循环利用及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要制定优惠政策和奖励机制,鼓励、支持农民及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开发、利用秸秆资源,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从根本上解决焚烧秸秆问题,努力实现农村生态环境好转。
  四、加强督促检查,促进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环保、农业、交通、公安、财政等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做好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国家和省环保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检查,市环保局和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将对各县(市)、区的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综合利用、宣传报到、执法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现场执法检查,坚决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督导各地扎实有效的做好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五、强化舆论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形势的严峻性、焚烧造成的危害性及加强禁烧工作的紧迫性,宣传省市县各级关于做好秸杆禁烧工作的通知、指示和通告,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禁烧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六、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2007年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总体较好,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国家环保总局通过遥感卫星监测到我市的秸秆焚烧行为,在河北省环保局督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个别县、区焚烧秸杆现象,给我市禁烧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的教训,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工作不力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检查结果列入各级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各县(市)、区将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30日和10月30日前向市环保局和市农业局报告。

二00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唐山市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唐山市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辛志纯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洪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恩利  唐山市环保局局长
  杨学诚  唐山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高广贺  唐山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建忠  唐山市交通局副局长
  魏文忠  唐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艾文庆  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国军  唐山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市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国军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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