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08]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2008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2008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农村可再生资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2008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08年,全市新建以农村沼气、秸秆集中供气等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用户10000户,其中清徐县6000户、阳曲县900户、娄烦县700户、小店区2000户、晋源区200户、尖草坪区100户、杏花岭区100户。
二、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一池三改”或“四位一体”标准户用沼气池必须为8m3以上砖混、混凝土结构,确保建成一个、正常运行一个。沼气池建设与猪圈、厕所、厨房改造同步规划施工,圈舍、厕所与沼气池相连通,配套建设冬季圈舍保温增温设施(暖圈或大棚);砌筑沼气灶具专用灶台,合理安装输配气管道、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等设备;“四位一体”沼气池在与猪圈、厕所连通时,猪圈与生产大棚之间建立隔墙。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按照程序申报,做到设计科学、工艺先进、施工标准、运行安全。
(二)补助标准
2008年新建8m3以上砖混或混凝土结构“一池三改”或“四位一体”标准户用沼气池每座补助2000元。
建设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以带动农户数为标准,每户补助2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沼气工程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编制本地区沼气建设规划,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为沼气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将沼气建设管理和安全使用情况要列为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以各种形式普及沼气知识,对已建成沼气池的农户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沼气日常管理和安全使用技术;每村至少有一名沼气技术员,帮助农户解决日常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沼气池安全正常运行。
(二)规范建设管理
沼气工程要严格按照“尊重科学、标准施工、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综合利用”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户用沼气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标准施工,并加强后续服务管理。做到“六到位”:技术培训到位、沼气户门牌到位、警示标志到位、安全常识挂图到位、用户手册到位、综合利用到位。要加强大中型沼气和秸秆集中供气工程的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开工建设管理,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工程责任追究制度。
(三)严格立项审批
2008年列入建设计划的沼气用户须填写《太原市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农户自愿申请表》,由各县(市、区)汇总后报市可再生能源办公室核准建立用户档案。年底前市级将根据用户档案进行检查验收。
大中型沼气和秸秆集中供气工程的立项,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及资金保障证明,经县(市、区)农村能源部门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向市农村能源办提出申请,经市农村能源办审批后进入项目运行程序。未经农村能源部门审批立项的项目,不予验收补助。
(四)强化技术服务
为加强沼气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有沼气用户的县(市、区)要成立沼气协会,以县级沼气协会为依托,将服务辐射到乡(镇)、村,在乡(镇)设立技术服务部,在村设立技术服务站,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为沼气用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服务。
每个村必须培养一名持证技工,统一由乡、村服务部管理,做到每个沼气用户都能有相应的技术人员或技术服务组织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各地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将作为检查验收的一项主要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