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3 生效日期: 2008-05-13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电发[2008]31号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5月12日14时28分,发生在我省阿坝州汶川县境内的7.8级地震,灾情严重,损失巨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抗震救灾,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要紧急行动、全体动员起来,立即投入到当前抗震救灾工作中,各级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带队深入一线了解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灾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和民生安定。
  二、加强应急监测。各市、州物价局在坚持做好主副食品价格应急监测的基础上,要特别注意及时掌握和汇报抗震期间的相关情况。一是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二是价格异变动和当地采取的对策措施;三是当地抗震期间的其它重大情况。各地价格监测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对市场价格的每日巡视,确保监测预警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和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各地物价检查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整合检查力量,建立应急小分队,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巡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趁机乱涨价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趁灾害之机,哄抬盒饭、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加强灾区食品、药品、燃料等居民生活品和建材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管,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及时解决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问题;对典型恶劣案件一经查实,从重从严坚决处理。各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纪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道义,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强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各地物价部门可以针对当地出现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切实保持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后重建商品价格的稳定。
  五、加强值班报告。从现在至灾情警报解除,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值班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当地如发生重大价格变动情况,要在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的同时,上报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值班电话:028-86522633、86529240。

2008年5月13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