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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清查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3 生效日期: 2008-09-13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9月12日卫生部《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部委号卫发明电【2008】113号)中称: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
  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开展奶粉市场清查工作,一经发现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立即全部下架,并依法处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八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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