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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4 生效日期: 2008-09-04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关税[2008]84号
海关总署:
  为支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地区、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和奥运城市的绿化工作,经审核,现对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计划中的部分品种增加免税数量(具体见附件),请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6]3号)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国家林业局2008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追加计划表
序号
进口种苗名称
种子(吨)
种苗(万株)
种球(万粒)
25
郁金香种球
 
 
500
26
百合种球
 
 
2000
27
唐菖蒲种球
 
 
200
32
三叶草种子
600
 
 
33
羊茅种子
1000
 
 
34
早熟禾种子
400
 
 
35
黑麦草种子
1000
 
 
38
狗牙根种子
100
 
 
40
剪股颖种子
200
 
 
43
草坪种子
1200
 
 
45
花卉种子(苗、球、茎)
 
400
 
 
合计
4500
400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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