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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初中在校生学籍档案导入新课程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15 生效日期: 2008-12-15
发布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闽教办基[2008]3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我省各普通初中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62号)的要求,已基本完成了将2008-2009学年本校初中学生学籍档案导入“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的工作,管理系统推进和使用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截至2008年12月12日,全省已有141.9万的初中学生学籍档案信息导入到管理系统中。但与我厅规划处通过中基报表汇总的全省初中在校生151.3万的数据相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学校未完整导入初中在校生学籍档案,甚至个别学校还没开始做这项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2008-2009学年初中在校生学籍档案的导入工作,确保全省初中在校生学籍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的推进和使用工作。在2009年1月20日前,各普通初中学校务必将所有初中学生在校生学籍档案全部导入管理系统中,逾期系统将无法导入。截止2009年1月20日汇总的数字将作为我省初中在校生的基准数。今后,我厅将在落实农村初中免杂费、免费教科书发放、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国家教育惠民政策方面进一步发挥管理系统的作用。
  2.在前期导入数据的过程中,部分学校反映有些转入或转出学生无法顺利导入,在转入和转出的学生导入过程中,较迟进行操作的学校在导入数据时,出现了“此学号已经在其他学校中存在,不能导入”的错误提示信息。这是系统规定了同一学号的学生不能在两所学校同时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请各普通初中学校在2009年1月5日前删除本校原“学籍变动”为“转出”的学生的学籍档案,在2009年1月5日后增加“学籍变动”为“转入”的学生的学籍档案。
  3.“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由学籍管理、教务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等模块组成。目前,我厅尚只发布了学籍管理模块中的学生学籍档案导入部分,其余的学籍管理模块中的学籍变动处理部分,以及教务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等模块正在完善和测试之中,待开发完成并通过测试后,我厅将及时发布并组织有关培训专家分赴各设区市进行深度培训,指导和促进所有普通初中学校掌握管理系统各部分功能的应用(有关培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将本文件转发给所属各普通初中学校,并认真核对管理系统中本县(市、区)的初中在校生数据与上报我厅的中基报表中的数据是否一致,寻找差距,指导、督促所属各普通初中学校适时、如实填报数据,确保初中在校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5.各普通初中学校在使用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可与浙大网络公司福建办事处(联系电话:0591-83300685-800,0591-83300682-800)或浙大网络公司总部(联系电话:0571-87658065)及时联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进管理系统的情况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7091216,Email:7353725@163.com。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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