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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本市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收尾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03 生效日期: 2008-12-03
发布部门: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建建管[2008]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工作,自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开展本市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收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开展本市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的通知》(沪建建管[2008]3号)申报要求的人员,可提交网上和书面申请材料。此次申报为最后一次补充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沪建建管[2008]3号文件可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政策法规”中“各类文件”栏目下载,登载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
  二、已申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未获审批通过(未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禁止注册原因的人员,将按原申请的专业颁发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人如无疑义不需再提交网上和书面申请材料。
  三、申请受理后,申报单位和申请人请关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的审核结果公示(受理举报和申诉材料)、审批结果的通知、领取证章的通知。
  四、受理时间: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五、受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一楼受理大厅
  六、受理单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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