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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城市建设管理行业促进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24 生效日期: 2008-11-24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青建发[2008]220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筑‘一主三辅多组团’城市框架,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实力,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要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应当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事业全局,以基础设施超前建设为切入点,以房地产大开发为着力点,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立足点,以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为制高点,为“拥湾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构建滨海城市组群一体化格局,实现“环湾保护”可持续发展,打造现代都市型海湾城市,最终把我市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城市。
  一、以超前规划环湾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为拥湾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按照“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要求调整青岛市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
  根据“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目标要求,认真梳理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工作内容,适度调整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后期工作纲要,补充有关“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目标内容;做好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城市大容量快速交通体系建设,为“拥湾发展”提供便捷、畅通、高效的交通服务系统
  建设以道路网、轨道网和重要交通枢纽组成的大容量、快速、便捷环湾交通体系,按照功能分明、层次合理、衔接有序的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不断提升基础设施的承载力。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大力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工作,完成东西快速路三期、胶州湾高速改造、湾口隧道主线与海湾大桥市区接线工程;实施重庆路高架路、新疆路快速路建设工程;加快环胶州湾城市轻轨、地铁的建设;加快实施超期服役道路改造;加快行人过街设施及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出行难、坐车难、停车难”紧张状况;结合道路建设及设施改造,建设智能交通系统。重点做好市北、四方、李沧等6个启动片区的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工作,进一步缩小南北差距。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建设,做好城市建设与拥湾发展配套工作
  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及产业布局和人口发展需要,统筹做好市政供水、排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环卫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改善居民居住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制定有力政策法规,切实保护崂山水库、产芝水库等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城中河的水质应满足国家景观环境用水标准要求;重点加强胶州湾北岸和红岛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作;根据用电需求增长,加快输变电站建设步伐。
  (四)全面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保护胶州湾生态环境
  按照“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原则,实施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李村河、海泊河、张村河、楼山河等24条主要河道治理及周边截污工程;通过河道生态整治,提升河流沿岸土地升值空间,提升河流沿岸的经济价值;对流域面积较大和对周边经济发展影响较的河西河、杨家群河、海泊河等主要节点和河段进行景观建设,亮化、美化城中河的景观环境,促进城区环境整体水平的提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打造亮丽的城区景观河和旅游新景区;同时,通过河道改造改善流域内的城市交通问题。
  (五)大力开展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规划与建设
  加快对青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战略布局、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地下空间公共设施与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实施方法、地下空间设施与地上设施的协调配置、地下空间设计施工新技术、地下综合管廊的功能设计、地下空间的防灾与环境控制技术研究等领域的前瞻性科学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在取得科学依据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地下空间的建设投入,以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与地上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整合,构建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的立体化体系。
  (六)加快实施城建投融资改革,为城市基础设施提供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国有投资类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和放大作用,提高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水平,构建拥湾发展投融资新平台,创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机制,以四方滨海新区等六个启动点作为试点项目,对经营性、准经营性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采取BOT、BT、TOT等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努力放大财政投资和国有资产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强度。
  二、以房地产大开发为“着力点”,构建滨海城市群一体化格局
  (七)坚持科学论证为前导,完善房地产业发展规划
  “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为我市房地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空间,作为城市开发、工业、商业以及其它各行各业开发的先导,要按照我市总体城市规划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原则,结合“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组织编制我市房地产业未来五年发展规划,对我市房地产业发展总量、结构和空间提出发展目标和措施。将我市房地产业五年发展规划作为未来五年我市房地产业拥湾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把规划的落实作为考核年度目标,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产业的引导作用,综合税收、信贷、行政等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八)创新房地产业发展模式,发挥房地产业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
  建立贯穿整个产业链的闭合管理系统和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以房地产业带动我市勘察设计、建筑、建材等产业的发展壮大;参照“两改”推进模式,多渠道吸引资金参与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类投资公司的示范带动作用,吸引国内知名企业参与开发,充分发挥国内外成熟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设计理念、功能定位、宣传手段、营销策略等,以项目建设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组织制定精品工程评选标准,将先行启动项目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跟进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
  (九)发挥以房地产为龙头的大项目的拉动作用,推进绿色生态城(园)区建设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的“五统一”原则,以四方滨海新区、胶州少海新城等环湾启动项目为试点,制订我市土地、规划、城建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建设一批宜居和谐、生态文明的精品示范项目。以全新设计理念设计建设一批大规模(用地在2平方公里以上)、大手笔、大气魄的高科技、智能化的生态精品工程和生态精品园区;四方、李沧等拥湾区域旧城改造和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也应坚持大规模成片开发原则。
  (十)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要求,紧紧围绕构筑“一主三辅多组团”的城市框架,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规划建设城市,使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形成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加快沿湾地区城镇规划的调整;加强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加快重点乡镇建设发展框架;进一步推动沿湾城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沿海地区镇级工业园区和沿湾地区村庄建设。
  (十一)切实加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奠定“环湾保护、拥湾发展”项目质量基础
  实施“拥湾项目”重点项目监管与服务网络化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开通质量监管和服务绿色通道;全面落实环保节能各项技术要求;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拥湾项目”相关区市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实施“精品工程”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工程项目确立国家、省、市级精品工程质量目标,引导各责任主体树立“精品工程”意识,形成创建“精品工程”的热情和动力;按照配套齐全、智能化服务完善的商务楼宇的标准,推进楼宇品质、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等方面水平较高商务楼开发,促进“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发展。
  三、以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为“制高点”,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循环经济战略
  (十二)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制定城市建设节能减排目标体系和未来五年实施意见
  贯彻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理念,严格控制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在居住建筑中实施节能65%设计标准,在公共建筑中实施节能50%设计标准。尽快完成我市民用建筑节能立法工作,依法促进全市建筑节能水平。研究确定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制定未来五年建筑用能规划。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工程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和农村建筑节能试点工作,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切实降低建筑物运行能耗。
  通过合理用能评估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监督、节能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确保居住建筑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用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对建设领域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体系研究和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建筑节能整体水平提高。
  (十四)根据胶州湾沿岸地质特征和区域自然条件,加大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与产品研究及应用力度
  研究制定区域建筑用能规划,充分利用海水、城市污水中的蕴含能量对区域内建筑物实现能源供给;在建筑工程中积极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土壤源热泵技术利用,切实减少建筑物运行过程中对常规能源的依赖;积极开展太阳能区域供热空调技术研、自然能源综合利用技术与产品开发研究、并网太阳能光伏系统与建筑结合技术研究,海洋能、地热能区域供热、制冷技术研究,建筑生物质能供热、供电技术与产品开发研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等。
  (十五)加强对建筑材料和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和再生利用等领域的技术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机制
  开展固体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和再生利用技术研究、新型高性能材料研究和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研究,包括各种工业废弃物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性能与应用技术研究、新型智能材料研究及多功能复合材料研究等;在新区建设中启动地下管网、城市绿色照明、中水回用、雨水利用、湿地保护、建筑垃圾与部品的回收利用、低能耗和绿色建筑、新型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应用等试点示范项目,鼓励开发应用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和产品。力争尽快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到环胶州湾区域开发建设中去。
  四、以创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立足点”,优化胶州湾海岸线生态环境,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花园城市
  (十六)以“环湾保护”为契机,制定创办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制定我市创办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编制青岛市生态园林体系发展规划,完善修订《青岛市沿海湿地保护和恢复规划》、《青岛市胶州湾湿地保护规划(2005-2020年)》。以创办中国(青岛)世界园林花卉博览会为契机,大力发展我市会展经济和园艺花卉产业,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北方“绿色花港”和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十七)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滨海风貌景观规划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形成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和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有效保护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做好新建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严格按照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做好高新区绿地系统规划;开展环湾区域水系统循环模式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水环境修复对策研究。依托我市“山、海、城、岛”四位一体的城市特色,做好滨海风貌景观的规划建设。 吸引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够积极参与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十八)加强湿地保护和老企业生态化改造与大项目建设,构建环胶州湾休闲观光旅游新格局
  协调有关部门对湿地进行明确定界保护,尽快将城市湿地依法划定绿线,纳入法制管理范畴。积极推进国家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充分利用湿地资源优势,整合小港湾、四方滨海新区、红岛、高新区等旅游资源,以沧口火车站改造和四方滨海新区为基点,引入旅游大项目,发展第三产业,配套建设高端旅游接待设施;结合老企业搬迁改造,打造博物馆、创意园等文化旅游产品,发展海上旅游和生态旅游产业,突出海滨观光休闲 度假、水上运动等旅游产品,打造环胶州湾旅游岸线和胶州湾旅游新景区。
  (十九)切实做好城市人文生态环境保护
  以保护城市历史文脉为前提,在实施拥湾发展战略中切实保护城市历史遗迹、传统工业和人文民俗等文化遗产。通过改造区片内老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对部分具有重要文物价值和代表性的传统企业进行生态性改造,打造博物馆、创意园、主题公园等新型产业。同时建设美术馆、展览馆、 剧院等文化设施,形成新的文化产业链,丰富临海区域文化内涵,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推动新型文化城区的发展。
  (二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人与自然、生态与城市的和谐统一
  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把公众参与作为搞好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建立市民、企业、社会团体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真正形成城市管理互动式公众参与机制,最大程度地赋予广大市民参与权,让群众成为城市管理的主人,变“被人管”为自我管理、自觉管理,进而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促进城市文明。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结构框架,进一步优化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强化属地化管理职能,理顺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建立协调顺畅、沟通密切、管理严谨的运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管理的统筹性和计划性,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专业优势,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统一”的工作格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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