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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处置爆炸事故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3 生效日期: 2008-11-13
发布部门: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州政办发[2008]202号
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甘南有关单位:
   《甘南州处置爆炸事故工作应急预案》已经2008年10月28日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甘南州处置爆炸事故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应对爆炸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甘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爆炸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爆炸事故时,军分区、武警支队、公安、安监、环保、卫生、财政、交通、建设等部门能紧急动员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迅速调集救援力量,本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各类爆炸事故。
  二、适用范围
  1.民用爆炸物品炸药、雷管、导火线、烟花爆竹在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运输过程中出现爆炸、丢失、被盗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事故。
  2.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于作案,危及社会稳定,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3.销毁失效爆炸物品时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步骤”的原则,在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州及事件发生地(县、市)处置爆炸事故工作指挥部,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两级指挥部要立即启动,迅速处置。
  (一) 指挥部:
  总 指 挥:州政府副州长雷和平
  副总指挥:甘南军分区副司令员樊建国
  武警甘南支队参谋长乔振洲
  成   员:州公安局副局长魏力兴
  州安监局局长唐义龙
  州环保局局长朱发祥
  州卫生局副局长陈明智
  州财政局副局长房玉和
  州交通局副局长道知次旦
  州建设局副局长扎西才让
  州指挥部设在州公安局,指挥部下设情报信息组、现场勘查组、行动处置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
  (二)事发地指挥部:由事发地县、市分管县(市)长任指挥、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专门工作组,指挥部的指挥位置由事故地视情确定。
  四、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助作战。处置爆炸物品安全事故工作要在州、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实施,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助作战”的原则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交警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事故发生地政府各部门处置有困难时、由上级政府组织其他县(市)增援,发生跨县、市区的突发事件,由上级政府统一协调组织处置。
  (二)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在处置过程中及时准确了解事故原因和有关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置,根据事故波及范围及其危害程度,采取自救和社会救援两种形式实施救援。一旦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安监、环保、卫生部门。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依法处理;属于重大爆炸恐怖袭击事件的,根据《甘南州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的处置措施处置。
  (三)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各部门要做到信息畅通,反应敏捷,行动迅速,在确保安全或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的前提下,妥善处置各类事故。
  (四)属地管理,依法处置,各司其职。处置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遵循法律原则,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工作。
  五、职责任务
  (一)州指挥部职责
  在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调动全州爆炸事故处置力量和资源;随时向省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指导事发地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二)事发地指挥部职责
  向州指挥部负责,落实上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直接指挥爆炸事故的处置工作。
  (三)指挥部专门工作组和成员单位职责
  1.情报信息组由州公安局牵头、甘南军分区、武警支队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收集爆炸事故有关情况信息,提出分析、预测、防范等工作建议并负责上报下达处置工作情况。
  2.现场勘查调查组由州公安局牵头,州安监局、州建设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保护,调查、勘查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现场状态应通过拍照、摄像、绘制事故现场图做好详细记录。
  3.行动处置组由州公安局牵头,甘南军分区、州武警支队、州安监局参加,主要负责现场管制,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消防救护工作,交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治安、刑侦等部门负责对事故的原因,性质的调查核实,对事故责任人和有意制造事故的违法犯罪人员,要立即采取监控措施,爆炸现场排除隐患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置。
  4.医疗救援组由州卫生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交通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受害人员的救助治疗工作,对被困人员要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及时组织救助。
  5.后勤保障组由州财政局、州计委负责,做好经费和物资的保障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处置事故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各成员部门要在州、县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责,强化责任,严密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要保持通讯畅通,互通情况,密切配合。运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三)参加救援的各部门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各行其是,擅离职守,要加强请示、报告,做到令行禁止。
  (四)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及时组织救援,救援中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由州政府法制办会同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甘南州处置爆炸事故工作应急预案成员单位领导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电话号码 备注
  雷和平 州政府副州长 13909410566
  樊建国 甘南军分区副司令员 15009411288
  乔振洲 武警支队参谋长 3399688
  魏力兴 州公安局副局长 13909411760
  唐义龙 州安监局局长 13909417058
  朱发祥 州环保局局长 13893963559
  陈明智 州卫生局副局长 13893929988
  房玉和 州财政局副局长 13909416166
  道知次旦 州交通局副局长 13909410190
  扎西才让 州建设局副局长 139094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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