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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秋防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督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2 生效日期: 2008-11-12
发布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琼动防办[2008]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年全省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秋防工作,完成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巩固无疫区建设成果,确保无疫区建设评估顺利通过。根据农业部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海南省2008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08〕168号)、《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要求,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组织6个工作组对各市县秋防工作和无疫区评估整改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开展秋防和无疫区评估迎检工作;每个市县随机抽查2个乡镇和2个自然村、1个屠宰场、1个活畜禽交易市场、2个规模养殖场(畜禽规模场各1个)。
  二、督导内容
  (一)秋防工作:重点督查工作部署、经费落实、机构改革、免疫进度、冷链系统建设、档案整理、疫病监测、检疫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参照《海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2008年秋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琼农字〔2008〕205号)部署的内容和要求。
  (二)无疫区评估工作:具体参照《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整改方案》(琼农字〔2008〕224号)和《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证据材料清单名录》(琼农字〔2008〕233号)要求的内容,文件登录海南农业信息网下载。
  三、督导时间及分组
  督导时间为2008年11月18日―23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长:陈业轩,成员:冯飞、陈华美;
  督导市县:海口、琼海、万宁。
  第二组,组长:颜为新,成员:何春芳、郑轶;
  督导市县:文昌、定安、屯昌。
  第三组,组长:李会创,成员:崔克等;
  督导市县:三亚、陵水、保亭。
  第四组,组长:梁源祥,成员:李布勇等;
  督导市县:琼中、五指山、乐东。
  第五组,组长:符莲萍,成员:吴坤勤等;
  督导市县: 昌江、白沙、东方。
  第六组,组长:陈升益,成员:周秋平等;
  督导市县:临高、澄迈、儋州。
  四、督导要求
  (一)各市县按照督导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供督导组核查。
  (二)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要求逐项落实督导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向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反馈,督促整改。
  (三)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于11月25日前向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提交督导工作汇报材料。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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