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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项目单位补充部分设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06 生效日期: 2008-11-06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内卫办发2008]80号
各盟市卫生局:
    2005年中央补助内蒙古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项目任务完成后,节余经费30.3308万元。根据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和有关厅务会议精神,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卫生厅科教处于2008年10月15日,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为2005年原项目每个项目实施单位采购了恒温水浴箱、电子天平、离心机、移液器等实验室仪器设备,总金额30.2208万元。(厂家另赠16台离心机)目前,采购合同已正式签署,中标单位正在组织发货。
    请各项目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认真办理有关手续,认真验收有关设备。请各盟市卫生局认真监督设备到位和运转情况,若发现有关问题,及时上报卫生厅科教处。
    联 系 人:刘贵生
    联系电话:0417—6944305、6946202(传真)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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