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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31 生效日期: 2008-10-31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08]30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财力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工作部署,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实现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增收节支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08〕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增收节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积极应对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和面临的各种困难,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保持良好态势。但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市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加剧了各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在复杂的经济形势影响下,预计今年下半年乃至明年,我市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因灾后对口援建、加大民生投入等刚性增支因素而压力剧增,财政收支形势较为严峻,加强增收节支工作尤为重要。对此,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科学分析财政收支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实现全市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围绕增收目标,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是增加财力、保障支出、促进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增收目标,密切关注和把握当前我市财政经济形势,强化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一)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收入的难点问题。各级财税部门要把市政府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收入形势的分析,大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认真研究和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培植和涵养新财源,牢固树立财政税收经济观,从发展经济这一根本来保证增收,把财政增收建立在良性的经济运行基础之上,把财政收入减收因素降到最低水平。
  (二)加强收入征管,实现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征管制度,规范征管程序,提高征管质量,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从源头上加强税收控管,强化税源税基管理,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税收征管,并做好相应的宣传服务工作。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积极清理欠税,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堵塞征管漏洞。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政策和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坚决禁止地方和部门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或变相优惠政策,严禁税收串库、混库和乱拉税源、改变入库级次、截留财政收入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维护税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密切关注新税制的实施,努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依法管严管实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非税收入的分析工作,及时掌握非税收入项目增减变化情况,掌握政策变化因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非税收入计划。
  三、调整支出结构,从严控制支出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集中财力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要求,今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一律压缩5%。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削减一般性财政支出,确保今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加强调查研究,重视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发现一些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指导面上的工作。与时俱进,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重新审视并及时调整支出的方向和内容,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财政资金要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对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予以重点保障。
  (二)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审批程序,从严控制预算追加。2008年市本级超收财力除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外,一律停办追加预算。各级政府要比照执行。
  (三)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行政开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压缩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减少各类研讨、纪念、庆典、培训活动的经费支出,降低会议数量和规模,除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外,其他会议经费一律停止追加;严控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压缩5%的单位要自身消化运转经费缺口,一律不得另行办理追加;严控设备购置维修,机关事业单位设备和车辆购置、维修费支出一律停止追加;严控出国经费支出,完善出国经费审核制度,对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一律不予安排经费;严控接待经费,强化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接待费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接待经费一律停止追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廉洁自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严禁公费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要及时下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督审查力度,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整顿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绩效。各级财政和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各项经费支出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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