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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31 生效日期: 2008-10-31
发布部门: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安监管发[2008]128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08]1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做好本次我省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工作,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只对省内的2家甲级资质机构和15家乙级资质机构进行考核;省外在我省备案的甲级资质机构只进行检查。
  二、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省内安评机构考核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和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细致、严格、全面地进行考核,主要包括:
  1.资质基本条件保持情况;
  2.各项业务范围保持情况;
  3.安全评价行为规范和评价机构管理运行情况;
  4.安全评价项目执行过程控制管理要求运行情况;
  5.被评价单位对本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情况;
  6.在对所做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时,报告编制人、项目负责人有无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情况。
  (二)省外安评机构检查的主要内容:
  1.分支机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2.分支机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3.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4.)分支机构工作业绩及评价人员业绩情况;
  5.在对所做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时,报告编制人、项目负责人有无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情况;
  6.有无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情况;
  7.有无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本次考核、检查采取听取有关市安全监管局汇报,听取安评机构负责人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核查控制程序运行记录、个别了解有关情况、抽查《被评价单位意见调查反馈表》等方式进行。
  在安评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市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专家对安评机构进行全面考核、检查。
  四、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检查分5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2008年11月10日―12月12日,各安评机构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进行自查自纠;
  2008年12月13日―12月20日,对省内甲级资质安评机构进行考核;
  2008年12月21日―2009年1月15日,对省内乙级资质安评机构进行考核;
  2009年1月16日―1月23日,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9年2月5日―2月25日,对省外安评机构进行检查。
  五、几点要求
  (一)各有关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各安评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安评机构要在所在市安全监管局的指导下,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总局?通知?要求,请所评价过的单位填写好?被评价单位意见调查反馈表?。
  (三)在对省内安评机构进行考核时,各机构的法人、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财会、档案管理等有关人员必须到场;在对省外备案安评机构进行检查时,机构的法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分支机构注册人员必须到场。
  (四)各安评机构要以这次考核、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和技术标准,确保安全评价报告质量,为我省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二OO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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