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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奖市残联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8 生效日期: 2008-10-28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杭政函[2008]2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在举世瞩目的北京残奥会上,杭州市参赛的4名运动员参加了2个集体项目比赛,获得3枚金牌与1个第5名的好成绩,为祖国和家乡赢得了荣誉,为我市残疾人体育事业谱写了新的篇章。
  近年来,全市各级残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扎实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权益保障等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表彰市残联在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对市残联予以嘉奖。
  希望市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杭州市创建全国残疾人示范城市、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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