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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导游员管理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8 生效日期: 2008-09-28
发布部门: 安徽省旅游局
发布文号: 皖旅[2008]101号
各市旅游局(委):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全国假日办、省政府安委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导游员的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使游客度过一个心情愉快的黄金周,请各市旅游局(委)安排专人,通知所辖旅行社落实以下各项工作:
  1.导游员出团备案。各旅行社上团导游员,须填写《安徽省旅行社导游员黄金周出团备案登记表》(表格见后),并与旅行社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2.规范服务。一是各旅行社导游员须持导游证上岗。二是旅行社租用的旅游车船公司的交通工具,须严格按照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三是导游员上岗前须进行突发事件处理培训。四是在岗导游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每天的行程结束后,须向旅行社报平安。
  请各市旅游局(委)将各旅行社《备案登记表》于10月8日传真至省旅游局。联系人:李承志,电话:0551-7137532,传真:0551-2826252。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安徽省旅行社出团备案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导  游  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导游证号
(IC卡号)
 
导游员
手机号
 
旅行团基本情况
人数
 
接团地
 
目的地
 
游览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住      宿
 
住宿按接待日登记下榻的酒店。
车     辆
驾驶员
姓名
 
驾驶员
手机号
 
车号
 
车型
 
额定载客人数
 
旅行社负责人
旅行社
负责人
 
手机
 
计调部
负责人
 
手机
 
计调员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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