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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区妇幼卫生项目监督指导暨驻县专家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5 生效日期: 2008-09-25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内卫妇字[2008]738号
各盟市卫生局,医学院一附院、自治区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为落实全区实施的妇幼卫生项目年度监督指导和专家驻县指导工作任务,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目标的实现,卫生厅决定召开全区妇幼卫生项目监督指导暨驻县专家工作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反馈妇幼卫生项目监督指导和驻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2.项目监督指导和专家驻县指导内容和方法讨论、培训;
  3.安排项目监督指导任务;安排驻县指导工作。
  二、参加人员
  1.各盟市卫生局妇社(基妇)科科长各1人。欢迎各盟市卫生局分管妇幼卫生工作的局长参加会议并参与监督指导;
  2.全区妇幼卫生项目监督指导专家组全体成员。专家组名单见附件1;
  3.全区妇幼卫生项目驻县专家,名单见附件2;
  4.自治区项目办公室有关成员。
  三、会议时间
  2008年10月15日~16日,14日报到,17日离会。
  四、会议地点
  地点:华辰大酒店。地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大街801号。总台电话:0471—6622602、6622601
  五、其他事宜
  1.请各盟市卫生局将参加会议人员回执(见附件3)以盟市为单位于2008年10月7日前报到卫生厅妇社处。
  联 系 人:郭  瑞、杜雪梅
  联系电话:0471—6611745、6944496、6927989(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nmgwst_fsc@163.com
  2.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各盟市自理;
  3.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
  4.第一轮出发的监督组可在会后直接出发赴督导盟市开展监督指导,请提前做好安排并通知卫生厅妇社处项目办。2008年妇幼卫生项目监督指导交叉分组表见附件4。 附件:1.参加2008年妇幼卫生项目监督指导专家组名单(略)
2.全区妇幼卫生项目驻县专家名单(略)
3.全区妇幼卫生项目监督指导暨驻县专家工作会议回执(略)
4.2008年妇幼卫生项目监督指导交叉分组表(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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