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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1 生效日期: 2008-09-21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处
发布文号: 浙安监管矿函[2008]146号
有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安委办〔2008〕46号)要求,各地开展了尾矿库安全大检查。为掌握各地工作情况,请你们将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以及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表(见附件)于10月15日前报省局矿山处。联系电话:0571-87053043;电子邮箱:abcd87053043@163.com。 附件: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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