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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4 生效日期: 2008-09-04
发布部门: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蚌政[2008]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和谐蚌埠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皖政(2007)29号)、省政府应急办《2007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要点》(皖应急(2008)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快制定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市发改委、民政局、公安局、地震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我市城市规模和自然、经济、社会状况及公共安全形势等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科学、系统、可行的编制方案。要集中人力和时间,抓紧开展编制工作,争取在2008年底前,制定出我市“十一五”(后半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提出我市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及资金,实现与“安徽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对接,指导全市各县、区应急体系建设。
  二、有序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在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市有关部门要加快编制并报送备案列入编制目录的市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本部门管理的其他各类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研究、科学确定本级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并编制完成全部单项应急预案。市经委、建委、商务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要分别指导重点企业、大中小学校、社区、乡镇等基层单位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要予以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争取到2008年底,最迟到2009年3月底,在全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抓紧筹建市政府应急平台。组织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等,开展专项研究、评估和论证,提出市政府应急平台筹建方案。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分期分步骤实施。市政府应急平台依托市政府综合政务办公网和其他通信运营商网络,集成市防汛抗旱、人民防空、紧急警务等指挥系统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系统,连通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和省政府应急平台,初步实现上下左右连通、统一高效运行的应急决策指挥系统。首先建设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和移动应急指挥系统。争取到2008年底,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具备视频会议、信息采集、现场指挥等基本功能。2009年上半年,市政府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初具规模,以后逐步更新、升级、扩展功能。
  四、适当辟建市区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市规划局、发改委、民政局、建委、地震局、公安局、环保局、人防办等部门,研究提出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计划,全面调查我市现有空闲公共资源,充分利用广场、运动场、公园、绿地、空旷场所等,根据我市灾害发生种类、规律和地质条件、需要集中转移安置人数等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投资,完善已有设施功能,配置必须的硬件,争取在2009年中期,初步建成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大型应急避难场所由市有关部门管理。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相应试点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我市“五五”普法重要内容,市司法局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具体计划,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市政府决定,每年5月定为“应急管理宣传月”,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在2008年底前,组织全市应急管理业务培训,集中培训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编辑印制《蚌埠市防灾应急科普手册》,自2009年,起陆续发放广大市民。通过系列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的危及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各级应急管理综合能力。
  六、大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即“四进”活动。市民政局、农委、经委、建委、商务局、教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认真指导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突出做好几项工作:一是确定基层各类应急预案体系,加快编制进度;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组织体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履行应急管理职责;三是建立基层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都要储备必须的应急器械、用品、物资等;四是规范基层信息报告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时限、方式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五是针对性地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升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2009年底前,全市计划建设“四进”试点、示范点8—10个,并积极推广扩大。
  七、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增加软硬件投入,切实履行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二是强化市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卫生局和公安局等4个牵头部门应急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重要作用。三是统一县、区应急管理机构建制,在2008年9月底前,各县、区政府要全部设立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八、整合或新建市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安、消防、武警、人防、防汛等市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强化公安、消防、武警特勤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标准,以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为主体,市地震局、卫生局等部门参加,争取在2009年上半年,组建起市级地震应急救援专业队。适当增加投入,扶持安徽八一化工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抢险救援专业队,提升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和支持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交通等行业、企业应急专业队伍,充分发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作用。团市委、市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牵头,广泛招募应急志愿者,在2008年底,组建起1—2支公共抢险救援队伍,并进行专业培训,配备必须的器械用品。
  九、组织协调好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按照《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市政府应急办着实安排和组织好每年度的专家组活动,促进我市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每年,研究、确定若干应急管理重点课题,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不定期地组织专家组成员座谈或会商,研究应急管理专项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实际需要,及时启动专家组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技术支持等工作程序,必要时,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和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公共安全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有清醒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领导干部要赶赴一线,靠前指挥,协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制和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市政府应急办要认真履行协调、督查职责,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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