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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安委会联络员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28 生效日期: 2008-08-28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浙安委办函[2008]35号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经研究,定于2008年9月4日至5日召开省安委会联络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交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展情况和百日督查开展情况;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和国务院督查组在浙督查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对象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联络员。
    三、会议时间
    9月4日至5日,9月4日中午11:30前报到。
    四、会议地点
    杭州中都青山湖畔大酒店(临安市锦城街道圣园路88号,总机:0571-23618888,行车路线示意图见附件),9月4日上午10:30省安监局(行政中心八号楼)门口有中巴车前往会场。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交流材料(含电子版)、会议回执于9月1日下班前报我办,联系电话:87053085,87053080;传真:87053040;邮箱:safe@zjsafety.gov.cn 。
    联系人:朱国强、薛芳跃。 附件:1.与会单位名单(略)
2.会议回执(略)
3.杭州中都青山湖畔大酒店行车路线示意图(略)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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