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划定及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22 生效日期: 2008-08-22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珠字[2008]83号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划定及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高质量地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广东省建设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划定及管理工作方案
  区域绿地是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突出地方自然人文特色和改善城乡环境景观,而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划定,进行长久性严格保护,禁止建设或者限制开发的具有重大自然、人文价值并发挥区域性影响的绿色开敞空间。《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在宏观层面上确定了珠江三角洲要保育8300平方公里区域绿地的总量规模以及“一环、一带、三核、网状廊道”的区域绿地空间架构。通过划定珠三角区域绿地,确定其地理坐标,并实施严格的控制和保护,使得珠江三角洲形成边界明确、互成体系、长久维系区域生态安全的区域绿地系统,既能有效抑制城镇的无序蔓延,促进城镇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又能把城市公共绿地外延扩大到珠三角整个区域范围,有利于改善城乡的环境质量,维护和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开展区域绿地的划定和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推动科学发展,探索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的重要创新。为确保圆满完成这项任务,根据《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珠三角条例》)关于一级空间管治区划定与管治的有关规定,结合省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关于积极实施《珠三角规划》以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开展珠三角区域绿地划定工作,将《珠三角规划》提出的区域绿地的总量规模落实到具体的地域上,准确确定其界线和地理坐标,纳入各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区域绿地长久保有和维护。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调研分析,制定《区域绿地划定技术要点》
  以《珠三角规划》确定的区域绿地的总体规模和框架为依据,广泛收集珠江三角洲各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编制的农田保护、林地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仔细分析,并结合必要的实地调研,确定珠三角区域内影响整体生态安全的重大战略性资源范围,制定《区域绿地划定技术要点》。
  《区域绿地划定技术要点》的主要内容:一是提出统一的区域绿地划定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方法。二是提出区域绿地保护的重要地域、重大项目清单。三是明确珠三角各地级市应当划定的区域绿地的规模,并具体针对各地市生态格局构造、地方特色保护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要求。四是明确各市区域绿地划定方案、成果的内容等相关要求。五是提出制定《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规划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林区、水源保护区、历史文物、风景名胜区等不同类型区域绿地的保护原则。
  (二)分解任务,各市分别开展划定工作
  根据《区域绿地划定技术要点》的要求,各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具体的区域绿地划定工作,制定出本市的区域绿地方案。各市在划定过程中要注意将区域绿地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相结合。方案的制定要征询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并注意做好与周边城市的沟通和协商。
  各市区域绿地方案主要明确本市区域绿地的分布,确定每一块绿地的边界线和控制点的地理坐标。所有区域绿地的地块要进行编号,明确其规模、位置,配以适当比例尺的图件,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三)汇总平衡,确定全区域的区域绿地及其管理办法
  各市完成区域绿地方案后,由省建设厅牵头,邀请专家进行进行技术评审,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汇总,制定出珠江三角洲整体的区域绿地布局方案以及《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规划管理办法》。
  (四)审批公布,按有关规定实施严格保护
  省政府召开实施《珠三角规划》联席会议审定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整体布局方案,各市据此对本市的区域绿地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按照《珠三角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公布。
  各市政府根据公布的区域绿地划定成果进行实地的定桩工作,并纳入本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同时根据《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规划管理办法》制定本市的实施办法,对区域绿地实施严格的规划控制和保护。
  二、组织分工
  划定区域绿地是一项涉及省、市政府,多部门协作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相互配合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的划定工作由省建设负责牵头、统筹,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通过省政府实施《珠三角规划》联席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协商解决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建设厅:牵头组织、部署划定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牵头制定《区域绿地划定技术要点》;组织、指导各市进行具体的划定工作;负责汇总、协调各地级市的区域绿地方案,形成珠江三角洲的整体区域绿地方案;牵头制定《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规划管理办法》;提请省政府召开《珠三角规划》联席会议或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划定工作的重要问题;办理各市划定成果的审查和公示。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区域绿地的具体划定工作。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工作,提供本市相关规划,参与制定《区域绿地划定技术要点》;落实《区域绿地划定技术要点》对本市区域绿地划定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市的区域绿地方案;组织或参加区域绿地划定工作的专题会议,参加省政府实施《珠三角规划》联席会议,并按会议要求完善本市的区域绿地方案,形成最终成果并按程序进行报批;按省政府的批复进行实地定线和立标;按照《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规划管理办法》制定和公布本市区域绿地的规划管理办法。
  省直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交通、海洋、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旅游、文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参与区域绿地的划定工作。负责提供部门有关资料,配合省建设厅开展调研和制定《区域绿地划定技术要点》;按各自的职能,对珠江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地貌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传统风貌地区以及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海岸等各类型区域绿地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提出意见;协助指导各市开展区域绿地的划定工作;参加省政府实施《珠三角规划》联席会议,参与审查各市的划定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参与确定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的整体布局方案和制定《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规划管理办法》。
  三、时间安排
  (一)调研和纲要阶段
  2008年8月底,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现状调研工作。
  2008年9月底前,完成《区域绿地划定技术要点》。
  (二)各市方案阶段
  2008年12月31日前,各市要根据《区域绿地划定技术要点》完成本市的区域绿地方案,并提请召开省政府实施《珠三角规划》联席会议进行协调、审查。
  (三)方案汇总平衡阶段
  2009年3月31日前,完成对各市区域绿地方案的汇总平衡,形制定出珠江三角洲整体的区域绿地方案,制定《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规划管理办法》。
  2009年4月30日前,召开实施《珠三角规划》联席会议,协商确定珠江三角洲整体区域绿地方案以及《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规划管理办法》,并对各市的区域绿地方案提出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
  (四)审批和实施阶段
  2009年6月30日前,各市要完成对本市区域绿地方案的修改,形成最终的区域绿地成果,并按程序报批确定。
  2009年7月31日,完成各市的区域绿地审批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印发《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规划管理办法》。
  2009年9月30日,各市完成将区域绿地边界线地理坐标录入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并着手开展实地定线和立标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绿地的划定是一项非常重要、迫切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省委十届三次会议提出开展宜居城乡创建工作、提升优美环境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市、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技术保障
  省建设厅组织成立专门的技术小组,组织由省直有关研究机构、各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单位的技术骨干参与划定工作,发挥多部门、多学科、多专业合作的技术优势,确保区域绿地划定工作顺利开展、成果科学。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确保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投入这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划定任务。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好划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划定工作顺利推进。要主动提供有利于划定工作的基础资料、技术和既有的工作成果,实现资源共享。要充分发挥实施《珠三角规划》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制度优势,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实现共赢。
  (四)统筹做好后续工作
  区域绿地的划定工作完成后,省建设厅指导各市抓紧开展区域绿地规划管理规定的编制、区域绿地的“复绿”和维护,建立区域绿地保护的动态监测系统等相关后续工作,确保区域绿地保护工作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