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哈质技监发[2008]177号
各分局、县(市)局: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前正值危险化学品及汽车制动液产品的产销旺季,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分局、县(市)局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及汽车制动液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重点检查产品质量、工艺设备、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产品质量包括对原材料、过程和最终产品质量的日常控制情况,以及检验能力是否满足正常生产的要求;工艺设备检查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生产现场是否配备了满足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等;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检修、巡查和安全责任制等,是否已形成了必要的文件并严格执行,安全员的配备和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等;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包括工艺设计、工艺设备、"三废"处理设施和排放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作业环境是否符合保护员工健康的要求等,以及其他涉及生产质量安全的相关内容。二是检查企业的各种资质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开始,2008年11月10日结束。
三、要求
1.各分局、县(市)局要认真落实打假责任制,认真组织检查,不能漏掉一家企业,发现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市局。
2.做好总结并认真填报企业情况调查表,总结及调查表一并于2008年11月10日前报市局质量处,联系人:葛欣、陈睿,电话:82805838. 附件:哈尔滨市企业情况调查表(略)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