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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市排查整顿娱乐场所集中行动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6 生效日期: 2008-09-26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文化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文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效廉市长关于深圳市无证照歌舞厅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娱乐场所安全防范和依法管理工作,自即日起开展全市排查整顿娱乐场所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所有“四无”即无营业执照、无娱乐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无环保审批手续或证照不全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必须立刻停止非法营业活动。具备相关审批条件的,在相关证照办理完毕之前,不得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二、所有证照齐全的娱乐场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娱乐场所在经营活动中施放焰火,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三、全市各级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排查整顿行动,强化联合执法和协同配合,坚决取缔一切非法娱乐场所,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促进娱乐场所安全守法经营。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娱乐场所加强监督。为此,再次公布市有关部门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
  市文化局:12318;市公安局治安支队:87661709;市公安消防支队:82608941;市工商局:12315;市环境保护局:12369。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文化局
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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