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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公路养路费票据票证管理工作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13 生效日期: 2008-08-13
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市政计[2008]600号
上海市公路管理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票据票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08〕718号)精神和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本市公路养路费票据票证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六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养路费票据票证管理制度,健全养路费票据票证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和强化养路费票据票证管理。
  二、2008年8月起,在全市开展养路费票据票证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活动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各级征稽机构要迅速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专门人员,对本单位近年来的养路费票据票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专项检查总结报告请于2008年11月25前报局。
  三、为促进本市公路养路费票据票证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局成立公路养路费票据票证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来娣
  副组长:姚建华 罗茂堂
  组员:徐佩红 杜惠君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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