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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局)、委直属及代管单位: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是强化监督的重要举措。去年,我委对机关及委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最近,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公室对《廉政档案》软件中原有的表格进行了调整,并要求各地各单位在9月30日前完成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根据豫廉办[2008]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调整及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二、录入内容:
1.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及其他有关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方面的材料(共14种表格):
(1)领导干部基本情况;
(2)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4)住房情况;
(5)礼品(金)、上缴情况;
(6)出国(境)情况;
(7)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8)在企业兼职情况;
(9)干部调离廉政情况;
(10)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11)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2)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1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14)被举报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的14种表格中,对原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住房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登记表做了调整,新增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干部调离廉政情况登记表、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登记表和领导干部被举报情况登记表。其中表(一)至表(十)由本人填写。
2.领导班子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共5种表格):
(15)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
(16)治理“节日病”情况;
(17)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1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19)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领导班子廉政档案的5种表格中,对原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登记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登记表做了调整,新增了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二○○八年八月五日
附 件:填报说明
1.填报人及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填报内容负责,应如实填报。
2.所列事项无填报内容的,请在填空处注明“无”,不得空白。
3.表中所列内容填写时限自2008年8月1日起算。
4.表(一)至表(十)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表(十一)至表(十九)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档单位填写。
5.表(一)《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中“主要任职情况”一栏,厅级干部填写任正处级以来职务变动情况;处级干部填写任正科级以来职务变动情况;科级干部自任副科职务起开始填写。“奖惩情况”一栏,奖励指受市厅级单位以上的奖励或表彰,惩处指任职以来所受的党政纪处分。
6.表(四)《领导干部住房情况登记表》“房别”一栏选择填写序号:(1)房改房;(2)单位集资建房;(3)自购商品房;(4)自购经济适用房;(5)自建房;(6)租房;(7)其他房。
7.表(六)《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登记表》“种类”一栏填写因公或因私。此表要求自2008年8月1日起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归国后30日内填写,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应的建档单位。
8.表(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前填写报建档单位备案。
9.表(八)《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登记表》“兼职单位性质”选择填写序号:(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中外合资企业;(5)外方独资企业。
10.表(九)《干部调离廉政情况登记表》由原任职单位在进行组织谈话、廉政谈话后三个月内填报。
11.表(十)自2008年责任制考核工作结束后开始填写。
12.表(十六)《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中“检查场所”包含所检查的景点、商场、娱乐场所等,此表为工作用表,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后填报。
13.表(十二)、(十三)、(十四)、(十七)、(十八)中“审批人”一栏由建档单位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