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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23 生效日期: 2008-07-23
发布部门: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苏安监办[2008]63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一[2008]136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清当前形势,增强责任意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战略部署的第一年。8月份,北京将举办奥运会;其后,还有举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大活动。因此,各地安监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正确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明晰工作思路,严格按照《通报》提出的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坚决遏制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事故,切实为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安全顺利举行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执法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安监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求,加大对所辖企业地下采空区、尾矿库、高陡边坡、小型露天采石场等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力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对存在的隐患制定了整治措施;是否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落实了责任人、资金及措施,并进行了监控。检查中,对隐患整改不到位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升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水平。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状态下的避灾、救灾和处置程序,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以增强矿山及企业职工预防事故、控制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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