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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8 生效日期: 2008-05-28
发布部门: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达市府办函[2008]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而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生态省、市(县)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生态市(县)的建设,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必将对我市生态环境又好又快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为此,市委、市政府提出从2006年起到2020年,用15年的时间,加强生态市建设。为保障我市生态市建设有序开展,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8)8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并尽快开展以下工作:
  一、生态县创建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级生态县的创建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尽快成立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建设、农业、畜牧食品、林业、水利、卫生、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开展工作。
  二、认真组织编制好生态建设规划。规划是龙头、是建设纲领和依据,各地要按照《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四川生态省建设行动计划》和《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三个纲领性文件认真组织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
  三、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生态省(市)建设县是基础。各地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协调发展的原则,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行突破,抓点型示范,全面推进,切实建设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
  四、各级财政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将小流域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切实纳入财政预算,结合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达市委发(2008)14号)开展生态工程建设。
  五、抓好宣传报道工作。生态市(县)建设是一项全民参与的长期系统工程,必须从生态市(县)建设的启动阶段就在全市开展全方位的全民环保教育行动,通过广泛的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了解生态市(县)建设的意义和目的,并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只有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生态市(县)建设才能取得实效。
  六、万源市被纳入省政府首批创建省级生态县的31个重点县之一。为确保到2010年创建成功,万源市政府要强化生态创建理念,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出具有地方特色、科学可行的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生态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努力打造川东地区生态名片,通过生态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起典型示范作用。我市其他重点县也要积极争取早日创建成功。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川委发(2006)18号)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环发(2003)91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必要性
  生态县建设是推进生态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环保部建设生态省和省政府制订的《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到2020年要有80%的县(市、区)达到国家生态县标准。鉴于国家生态县标准高、建设期长等因素,我省生态县建设分国家和省级两级创建,这既有利于将生态县建设纳入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以及政府五年任期目标同步建设,又有利于充分调动生态县建设的积极性,为生态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科学确定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体系
  我省自然地理情况差异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根据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指标要求,参照我省生态功能区划和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县创建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突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特殊性、实效性。针对我省181个县(市、区)分布在平原、丘陵、山区、高原四类地区,省环保局制订了省级生态县建设四类创建指标体系(创建指标体系由省环保局印发)。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然生态状况及所在生态功能区类型,制订各具特色的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条件较好的县(市、区)要力争早日建成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县。
  三、大力推动重点生态县创建工作
  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状况,统筹规划部署,分步实施生态县创建工作。各市(州)在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中要重点突破,分期分批建设省级和国家生态县。四川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选择一批创建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资金来源有保障的县(市、区)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点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重点县的创建工作给予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省级生态县的创建要坚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争取2010年前建成一批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县。
  四、省级生态县的验收和命名
  生态县的创建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省级生态县创建成熟后,由县人民政府向四川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申请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生态县,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命名授牌。各级政府要加强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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