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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2 生效日期: 2008-05-12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5月12日下午14:28,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灾害,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强烈震感,部分区县(自治县)发生人员伤亡、房屋倒塌。灾害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市长王鸿举,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副市长刘学普率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重灾地区指挥抗震救灾。为切实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当前抗震救灾作为首要大事,全力以赴,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要把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做好震后各项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要及时了解受灾情况,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防止各类次生、衍生灾害发生。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抗震救灾各项措施,全面做好应急救援救助工作。要加大应急救灾工作力度,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全面排查,加强监测,认真做好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检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震后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加强监测,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市公安局、武警重庆总队要组织力量做好街面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市公安交管部门要组织警力,分赴各交通要道,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市信息产业局、有关通信企业要加强设备设施检查检修,确保正常的通讯;市建委、市市政委要组织开展城市轻轨、桥梁、隧道、索道、高层房屋、电力、供水、供气系统设备安全检查评估,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市水利局要组织开展水库、河堤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市经委、重庆煤监局要加强煤矿安全排查,确保不发生煤故事故;市卫生局要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和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受灾地区医疗救治工作;市教委要及时排查学校危房,确保危房不能住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做好农村卫生院、敬老院和危旧房等的防灾避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宣传,发布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地震局要加强震情会商分析,密切关注地震灾情发生趋势,及时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特别要做好当前余震监测预报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及时发布灾害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采取采访专家、发布新闻和新闻插播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新闻,做好正确的舆论导向。要针对市民恐慌心理,做好宣传、解释、开导工作。根据当前震情发展情况,要力劝市民、学生回家,不要在街道、广场、空地滞留,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电子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地震灾害信息和防灾避险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值守,收集灾情,确保恢复重建信息畅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搜集地震灾害和恢复重建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修复灾毁设备设施,全面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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