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改本市商品和服务标价签内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0 生效日期: 2008-07-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明码标价行为的监督,正确引导消费,现就更改本市商品和服务标价签内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取消标价签中“监制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字样及“物价员”字样。
  二、标价签中增加:“监制编号:***”、“价格举报电话:12358”、“监督电话:***”等内容(监督电话指行业主管单位或本经营场所的服务监督电话)。
  三、倡导商品和服务标价签使用中英文标注,英文标识统一按市政府外办核准的“商品标价签中英文标识标准译法”(详见附件1)标注。
  四、从发文之日起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对于目前我市销售和使用的标价签(包括自制价签),使用期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
  五、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二00八年五月十日
附件1:商品标价签中英文标识标准译法
  商品标价签  Price Tag
  降价商品标价签  Tags for Discount Products
  品名  Product Name
  编号  SN.
  产地  Place of Production/Place of Origin
  规格  Specifications
  等级  Class/Grade
  单位  Unit
  零售价  Retail Price
  监督电话  Complaints Hotline
  原价  Regular Price
  现价  Current Price
  降价原因  Reason for Discount
  降价时限  Discount Duration
  监制编号  Supervised No.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Price Complaints Hotline 12358
附件2:新商品标价签式样(//www.bjpc.gov.cn/tztg/200805/P020080529414625501593.doc)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