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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8 生效日期: 2008-05-08
发布部门: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潮府办[2008]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政府纠风办反映。
二○○八年五月八日
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预防不正之风工作力度,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为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富裕安康的广东“东大门”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1.严格落实价格监管政策。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对粮食、肉类和食用油等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加强监管,强化市场价格检查与巡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省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上级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2.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一是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二是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措施,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三是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各级纠风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三类基金、公积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接受各界监督。
  3.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政策的落到实处。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的工作力度。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区)”活动。
  4.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改进医保结算办法,提高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实行院务公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实行医疗机构药品网上竞价阳光采购,推进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强化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三是切实纠正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制度,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5.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各地落实中央和省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农业各项财政补贴和涉农税收规费减免优惠等政策落到实处。强化农资市场监管,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严肃查处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纠正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违规集资摊派问题。
  6.深化以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一是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之风。二是依法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手中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推进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7.扎实开展清理对乡镇的检查、考核活动。按照“全面清理、条块结合、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着力解决面向乡镇、基层及其党政主要领导的各种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推动基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
  8.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收费公路的规范管理,加强车辆通行费收支情况的监管。进一步强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严肃查处借治超之名谋取私利以及只罚款不卸载或不按规定转运等问题。积极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公路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测速仪的设置和使用,从源头上减少公路“三乱”,防止反弹。建立健全纠正和查处发生公路“三乱”的快速反应和长效治理机制,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9.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此外,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成果。巩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治理成果。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坚决纠正“特权车”、“人情车”。
  (二)以行评和热线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对市、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和行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抓好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民主评议“回头查”工作。
  2.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形式,逐步扩大热线的覆盖面和参与面,有选择地推动“热线”节目进农村、社区、广场等,与群众近距离接触,更好地发挥“热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作用,把握党的宣传政策,加强“热线”管理,确保播出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必须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督促、指导本地区的纠风工作。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精心制订方案,抓好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落实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各项纠风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舆论监督中反映出的不正之风问题,及时受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据实反馈。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以查办案件推动纠风专项治理,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运用办案成果指导面上工作。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损失重大的典型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三)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源头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对产生不正之风的源头性问题进行认真解剖分析、研究对策措施、探索防治途径,逐步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坚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预防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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