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12 生效日期: 2003-05-12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3]82号
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全区财政收入比2002年增长9%的决定,2003年全区财政收入任务为333亿元。为便于管理、考核和监督,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3年财政收入任务下达给你们:财政部门为对亿元,国税部门为150亿元,地税部门为112亿元。请你们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全区财政收入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