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三府办[2008]7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农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划归地方统一管理的通知》(琼府办[2008]33号)规定,我市辖区的农垦居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为做好我市辖区农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强各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农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诚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林贻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敏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长
成 员:
潘 强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邢福楠 市民政局调研员
史晓辉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文永道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郭立君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调研员
林 海 三亚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征稽局局长
温孝廉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高时英 农垦总局驻三亚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立君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