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农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17 生效日期: 2008-04-17
发布部门: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三府办[2008]7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农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划归地方统一管理的通知》(琼府办[2008]33号)规定,我市辖区的农垦居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为做好我市辖区农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强各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农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诚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林贻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敏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长
  成 员:
  潘 强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邢福楠 市民政局调研员
  史晓辉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文永道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郭立君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调研员
  林 海 三亚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征稽局局长
  温孝廉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高时英 农垦总局驻三亚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立君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