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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2008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02 生效日期: 2008-04-02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整规办,各职能部门整规办:
  现将《2008年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执行能力,抓好整规工作的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日
大连市2008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整规办(国家保知办)2008年工作部署,今年我市整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努力控制市场价格,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
  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达到13个100%;
  建立大连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开发区工作站和高新技术园区工作站;
  建立和巩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监察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一、继续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以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市场、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产品、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尤其是婴幼儿奶粉)、蔬菜、豆制品、饮料、酒类、疫苗、注射剂、兴奋剂等高风险食品药品和一次性餐具为重点品种,以重大节日、旅游季节、国内和涉外重大商务活动为重点时段,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全市3个市级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全部加贴QS标志;食品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主要批发市场100%建立快检站;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地区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堂和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并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基本达到100%,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十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100%退货和销毁;出口食品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抓好农村各类市场整顿,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点周边为重点监管区域,以各类食品批发、集贸市场、早夜市、建筑工地食堂和"四小"(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小商店)为重点部位,查处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的专项治理,强化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农药、兽药等药物残留的例行监测工作;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专项检查。
  加大对各类市场价格的监控力度,确保物价稳定。以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为重点,突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加强节日、节会、灾期以及价格异常波动时期的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等商品的价格,严查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抓好民生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开展电价、水价、成品油、液化气价格和环保相关收费检查,开展惠农、涉企收费和旅游价格等价费检查,推进价格诚信,积极应对价格突发事件。
  继续打击非法传销、治理商业贿赂、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规范中介机构、整治建材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对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进行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做好反商业欺诈网网上投诉转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部门处理反商业欺诈网公众投诉举报的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查办效率。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商业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外经贸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市整规办。
  二、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深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按照《关于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机制的意见》规范"中心"各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搞好执法衔接,强化案件转办督办;拓展中心功能,增强服务主动性,探索建立中心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大连市保护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拟出台《大连市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并与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联合发布该展会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指南,扩大影响,直接服务于企业。营造浓厚保护知识产权氛围,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利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举办全市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会。加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联合执法检查,遏止侵权行为。履行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签定的共建协议,建立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和高新技术园区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标准,安装并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语音呼叫系统。加强大连民族自主品牌的海关保护,综合治理打击走私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工商局、大连海关、开发区发展与改革局、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发展局。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争取出台《大连市社会信用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继续进行行业和个人征信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同业征信、联合征信信息平台,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评级试点。建立健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开展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商信用[2007]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制定《大连市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试行)》,明确我市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与职能、商务信用信息征集的对象、主要内容和信用信息征集的方法与步骤等,促进我市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的公开与分享,规范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根据《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大政发[2005]75号)文件要求,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的对象包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市从事信用服务行业的公司和社会团体;调研内容为我市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情况、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和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体制建设情况和各行业信用评级进展等等。九月份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按照《大连市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指导意见(暂行)》的要求精神,指导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对行业信用评级工作进行督查。
  责任单位:市整规办、各相关部门。
  四、不断加强整规办自身建设
  根据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和区市县整规组织机构。加强整规办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查、调研职能作用,发动和指导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展整规工作。
  责任单位:市整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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