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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2008年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20 生效日期: 2008-03-20
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苏府[2008]3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2008年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苏州市2008年改革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改革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紧贴全市改革开放进程,着眼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推进各方面体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一、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精神,做好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大非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力度,审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加快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机制,推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大力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改善审批方式。继续加强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市发改委、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二)依法规范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措施,探索建立符合苏州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市监察局牵头)
  (三)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四)加快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城市的做法,对行业协会现状进行梳理,规范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拟订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政策意见,做好部分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的转移、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等方面的改革试点工作。(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牵头)
  (五)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结合起来,全面启动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行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广和使用公务卡,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日常公务支出管理;推进各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乡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配合"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协调好省、市、县三级财政管理关系;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牵头)
  (六)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重点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开展代建单位招标选择的试点工作,制订操作细则,逐步优化完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立并及时更新企业债券融资项目库,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作用;建立创业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推动打造"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担保"六位一体的大金融平台,探索金融控股集团的经营模式。加大整合优势资源、优质资产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上市工作服务体系,落实好扶持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探索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手段。(市发改委、国资委牵头)
  二、以完善公共服务体制为目的,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七)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和方法。(市发改委、城管局牵头)完善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从体制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市政府法制办、城管局、发改委牵头)加快建立市、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完善城区环卫体制改革,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市、区两级政府对环卫的投入机制,健全政府合同购买公共环卫服务的机制。(市发改委、市政公用局、财政局牵头)
  (八)推进市、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街道职能转变,强化街道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整合各类社区评比、达标、考核、表彰活动,实行"集中考评、分头表彰"。支持和鼓励基层推进社区建设自主创新工作,创新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民间(中介)组织的职能关系,优化互联、互补、互动的工作格局。(市发改委、民政局、城管局牵头)
  三、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方向,深化农村改革
  (九)进一步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改革。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商登记,进一步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加快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由社区型向企业型转变、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组织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的改革进程。(市农办牵头)
  (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市农办牵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全面实施乡镇机构改革,转变和优化基层政府职能。(市编委办牵头)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市教育局牵头)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市财政局牵头)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发改委牵头)
  四、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
  (十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市属国有经济产业结构和合理调整布局,进一步调整重组国有资产,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市发改委、国资委牵头)。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股权多元化,积极引导地方国企与民资、外资、央企及省属企业的相互嫁接,相互参股,优化股权结构。(市国资委牵头)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外派董事试点工作,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牵头)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劳动用工、薪酬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市国资委牵头)推进排水管理处事转企改革工作,探索社会公用事业领域政企分开的市场化改革。(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水利局、人事局牵头)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市发改委、国资委、经贸委牵头)
  (十二)创造非公有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以融资、市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进一步培育中小企业成长机制。探索试行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强上市企业的培育力度,提高民营企业信息化的利用程度和运用水平。加快联合创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全社会服务资源的联结和整合。(市经贸委牵头)
  (十三)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体系,营造服务外包发展的良好环境。实施"品牌带动"战略,重点扶持有自主品牌的内资出口企业进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鼓励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建设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引导企业"走出去"。在外经贸系统建立"三外"互动和"内外"联动机制。(市外经贸局牵头)
  五、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为导向,推进科教文卫等领域改革
  (十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政策落实为抓手,推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以规模企业研发机构和大学科技园建设为突破口,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以建设科技服务中心为切入点,做强做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以环境建设为基础,加强全社会科技创新的整体推进。(市科技局牵头)
  (十五)推进教育制度改革。认真做好2008年新高考方案的实施,不断完善高中教育发展性评估制度,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现代化特殊学校建设水平,加快已经批准和备案的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100%的公办小学、初中达到现代化办学标准,促进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市教育局牵头)
  (十六)加大卫生体制改革力度。全面评估市属医院管办分离改革成果,修订深化管办分离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属医疗机构管办分离改革。制定和完善有利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优质的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市场,扶持合资、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市卫生局、发改委牵头)
  (十七)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建立非公有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相关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引导资金投向。继续深化市直文艺院团的分类改革,建立健全评估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文艺院团自主管理和行业协会作用。(市文广新局牵头)
  (十八)加大人才工作改革力度。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人才开发社会化进程意见,创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智力)引进及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由政府引导、国内外著名人才中介机构及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参与的人才开发新机制,以量化考核和目标管理为抓手,探索建立区域、产业人才开发宏观指导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市人事局牵头)
  六、以改善社会民生为根本,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十九)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努力实现各类社会群体"应保尽保"。改革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全面实施《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建立完善社会保障长效运行机制、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社会保障责任分担机制,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基本养老金和农村老年农民养老补贴的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企业职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步伐,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开展实施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范围的试点工作。继续指导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市劳动和社保局牵头)
  (二十)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率先在全省实现省委提出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力度;进一步健全临时救济、社会帮扶、慈善互助等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市民政局牵头)
  七、以全面落实年度改革任务为要求,加强改革的指导协调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本《要点》精神,完善改革工作责任制,突出改革重点,细化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健全改革机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向前发展。各市(区)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改革,通过深化改革提供发展动力。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改革全局,依法、规范、有序地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整合改革资源,完善改革协调制度,建立灵敏、有效的改革信息沟通机制。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跟踪改革进展情况,探索建立改革的绩效评估机制,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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