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12 生效日期: 2008-03-1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黑卫农发[2008]105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现将《2008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黑龙江省2008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点
  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以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全面实施《黑龙江省农村卫生机构'三网四化'管理工作方案》,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一、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我省新农合制度已经全面建立,按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全省覆盖,今年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要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今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个农民80元(各级政府70元、农民个人10元),各县(市、区)要按80元/人筹资标准调整补偿方案,力求补偿模式方便、快捷、规范,提高住院大病补偿比,将主要慢病纳入门诊补偿,扩大门诊补偿范围。调整新农合补偿药品目录,提高利用中医药治疗的补偿比例,使当年筹资的统筹基金结余不超过15%。在充分体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和参合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的基础上,在补偿模式、补偿水平、合理用药、慢病补偿以及二次补偿等方面对全省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规范,做到能统一的统一,不能统一的提出原则性规范指导意见。
  (二)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要以参合农民能否得到方便、优质的医疗服务为出发点,要打破地域、系统和所有制界限,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上要把好医疗质量、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关。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合作医疗政策,在落实为参合患者提供服务及收费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上要不折不扣。强化对各级特别是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和费用控制,实行主要病种平均住院费用公示制度。修订出台《黑龙江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以此严加管理。年内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并对全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实行末位淘汰制。
  (三)继续加强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省、市、县要全面完成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解决有人办事和有钱办事的问题,经办机构建设将作为今年考核市、县政府的主要任务目标。2008年国家投入我省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085万元,其中用于人员培训315万元,将分别对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经办机构人员进行培训。领导干部和管理干部培训仍由省卫生厅集中组织,经办机构人员培训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承担。专项资金中770万元用于各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计算机和打印机的装备,省里将集中招标采购。今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逐步实现网上审核、监管和信息传输,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加大监管力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已全覆盖,但工作中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在费用控制、基金安全、补偿水平、方便群众等方面仍然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这些都是今后工作的重点。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培训指导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学习掌握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探索农民参与监督的有效方式,强化落实新农合公示制度。在修改完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任务目标考核细则》的基础上,继续对全省县(市、区)的新农合工作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通过目标考核,以此激发工作热情,树立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新农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二、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卫生工作任务落实
  新农村建设是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卫生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涉及各方面,需要统筹协调,督促落实。2008年新农村建设主要卫生工作任务如下:
  (一)健全农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村级卫生规范化、乡村管理一体化、县乡医疗集团化、区域卫生网络化的'三网四化'管理。
  (二)继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强对新农合制度运行的监管,扩大农民受益面。
  (三)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在全部完成试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基础上,落实好今年国债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和省内自建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
  (四)继续落实城市医疗机构与农村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支援关系工作。
  (五)完成试点村医生和试点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重点培训弱势试点村医生。
  (六)继续落实定点帮扶任务。
  针对上述工作任务,各级农村卫生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导和及时上报工作进展等项工作。
  三、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乡镇卫生院房屋建设,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2003-2007年乡镇卫生院国债项目省内配套建设资金。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协调,落实2008年乡镇卫生院国债建设计划。配合开展对04-07年度国债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按照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保证基层急需的原则,做好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国债项目的确认和落实。与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协调,做好资金落实、设备采购及发放工作。对05-07年设备装备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效果、效益进行评估、评价。
  (三)落实好村卫生所国债建设项目,凡有村卫生所国债建设任务的县(市),要按照国家关于村卫生所国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反馈建设进度和问题,确保村卫生所建设项目按国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
  四、全力推进农村卫生'三网四化'管理
  督促做好县域卫生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卫生管理模式的创新,促进县、乡、村卫生机构的纵向合作。
  (一)推进村级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下发《黑龙江省村级卫生规范化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的管理,实行县级审批,市级审核,省里备案,全省统一编号的管理办法。村级卫生规范化将作为今年考核各市地工作的责任目标。
  (二)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管理职能。全面开展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今后凡是没有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将没有评优资格,也不得提拔重用。今年将重点开展农民健康档案管理,利用财政支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先行在'三网四化'协作县(市)中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和建立规范化健康档案工作,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探索利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开展远程会诊、农村适宜技术培训和农民健康管理的有效方式。
  (三)推进县、乡卫生机构集团化管理。在全省面上推开的同时,每个市(地)都要抓好典型,鼓励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探索不同实现形式,强力发挥县级卫生机构的龙头作用,把对乡镇卫生院的带动作用作为对县级卫生机构考核和领导提拔的必要条件,加以督促落实。同时注意总结一些县(市)在县乡医疗集团化方面取得的成绩,研究存在的问题,形成更加切合实际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工作的开展。
  (四)继续推进区域卫生和谐化发展。我省森工、农垦等工业及其他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占据全省半壁江山,树立大卫生观就是要打破地域、系统和所有制界限,首先从新农合参合患者自主选择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入手,同时鼓励不同系统、不同所有制机构之间突破管理体制界限,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形成网络化的联系,发挥不同医院的专科特色,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卫生和谐发展。
  (五)发挥农村卫生'三网四化'管理工作协作组作用,年内至少召开两次研讨会,交流研讨'三网四化'工作经验,组织两期出省考察学习,学习省内外先进经验,带动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进步。
  五、稳步推进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培训提高各级农村卫生人员业务素质仍然是今年农村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继续开展乡村医生向上级医院医生的'拜师'培训活动,总结我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219595工程'实施效果。全省评选出100名名村医、50名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和50名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争取省政府投入600万元,继续实施优秀农村卫生技术人才的表彰奖励工作。选择推荐全国优秀乡村医生。
  (二)做好各级农村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举办县级卫生局长培训班,开展有关农村卫生基本政策、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管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各县(市)卫生局局长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开展乡镇卫生院院长等农村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懂政策、会管理、善经营的农村卫生机构管理人员。
  (三)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及乡村医生培训。2008年国家对我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继续给予投入,今年乡村医生培训重点为中医中药适用知识,该项培训我们将充分听取中医局意见,力争结合实际,取得良好效果。按照国家要求,我省选择乡镇卫生院超声人员和放射线人员为今年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重点,以此促进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后能够很好发挥作用。此项工作我们将继续协调争取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省厅将制定培训实施方案,按照任务分解,省厅及各市、县(市)要做好具体组织培训工作。
  六、积极开展卫生支农工作
  按照卫生部关于落实万名医师支农工程的要求,我省2007年启动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国债项目,全年结成支援帮扶对子84个,受援乡镇卫生院分布在14个国贫县和7个省贫县。2008年,我们将集中选择14个国贫县的84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院工作,加强对口支援的管理,切实提高农村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卫生厅制订工作方案,各有关市、县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上半年将组织人力对2007年对口支援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按照城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前要到农村卫生机构累计工作一年的规定,今后职称晋升工作需有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开具的支农工作证明,实行一票否决。
  七、大力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是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整体评价,除卫生部门外,还涉及政府其他部门的工作,我省曾是全国初级卫生保健的示范省,也曾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有过很多很好的工作经验,我们要在总结原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现实,从新理清思路,把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推向深入。2008年,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初级卫生保健30周年,我们将利用这个机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全面加速实现全省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目标,为'健康中国2020战略'的实施打好基础。2006年经过努力争取,已将初保有关重要指标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今年省厅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地方政府落实农村卫生政策任务等进行评价评分。希望各地抓住有利时机,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卫生,增加投入。今年将有选择的对重新确定的初级卫生保健重点推进县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大力度推进各地初保工作的落实。
  农村卫生工作面广、困难大,尽管问题还不少,但是目前的时机很好,有国家启动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力推动,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强力保障,有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卫生厅的正确领导,我们坚信,通过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必将在新的一年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