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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林业管理局关于印发伊春林业管理局木材经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暂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18 生效日期: 2007-12-18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伊春林业管理局
发布文号:

伊春林业管理局关于印发伊春林业管理局木材经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暂行)的通知
伊林发〔2007〕131号
各林业局,管局有关局、处:
现将《伊春林业管理局木材经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伊春林业管理局
木材经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
(暂行)
按照全市木材经销工作会议精神,为准确、全面考核各林业局木材经销工作,促进木材经销管理,实行“全面竞价、阳光销售”,推进“三三一一”工程,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评比依据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加强木材经销管理的规定》、《伊春林管局加强木材经销管理的规定》、《伊春林管局木材竞价销售管理办法》、《伊春林管局木材经销督查管理办法》、《伊春林管局木材销售奖惩办法》、《伊春林管局关于规范木材竞价销售管理和经销程序的通知》,以及全市木材经销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精神。
二、考核评比指标及分值(总分为110分)
(一)木材经销管理考核评比指标(基础分为50分,加分为10分,满分为60分)。
1、木材平均售价指标,基础分为15分,加分为10分,满分为25分。
2、木材销售管理指标,满分为15分。
3、木材竞价销售指标,满分为10分。
4、木材产销率指标,满分为5分。
5、木材销售统计报表管理指标,满分为5分。
(二)贮木场(木材检验)管理考核评比指标(满分为20分)。
1、贮木场(木材检验)管理指标,满分为18分。
2、贮木场统计报表管理指标,满分为2分
(三)木材运输管理考核评比指标,满分为7分。
(四)伊林网信息管理考核评比指标,满分为15分。
(五)综合评价指标,满分为8分。
三、考核评比办法及计算方法
(一)木材经销管理考核评比指标(60分、表1)。
1、木材平均售价实际完成指标(25分)
以林管局年度森工企业木材售价指标为基数计算得分。各林业局实际完成木材平均售价与年度木材售价指标之差,为本项目增加值。
计算公式:
增加值=实际完成木材平均售价—年度木材售价指标。
木材平均售价每提高10元,即增加1分,最多增加10分。
2、木材销售管理指标(15分)
林业局木材经销工作坚持集体定价制度,按管局统一格式签订合同,以每张发票为单位检查合同、调拨通知单、划拨单、发票是否相符。(1)不坚持集体定价制度扣5分;(2)合同合格率乘以5分为合同实际得分;(3)工作流程合格率乘以5分为工作流程实际得分。
计算公式:
合同合格率=合同合格份数/合同总份数×100%。
合同、调拨通知单、划拨单和结算发票工作流程合格率=合格份数/总份数。
3、木材竞价销售管理指标(10分)
按照“全面竞价、阳光销售”的规定,木材全部按林管局规定程序实施竞价销售。竞价后同期按竞价价格销售的木材可视为竞价销售木材。(1)木材竞价达到百分之百得8分;(2)有竞价销售场所、设施完善得2分。
计算公式:
木材竞价销售率=木材竞价销售数量/木材销售总量×100%。
木材竞价销售实际得分=8分×木材竞价销售率。
4、木材产销率管理指标(5分)
木材产销率必须达到90%以上,木材产销率低于9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
计算公式:
木材产销率=木材销售数量/(木材生产数量+结转木材数量)×100%
5、木材销售统计报表管理指标(5分)
林业局每月6日前上报上月报表,每晚报或错报一次扣0.5分。
计算公式:
统计报表合格率=报表合格份数/全年报表次数×100%
(二)贮木场(木材检验)管理考核评比指标(20分、表2)。
1、贮木场(木材检验)管理指标(18分)
(1)产品质量7分:长级、径级、等级。抽查加工用原木150根,直接使用原木50根,超过允许公差每根扣0.2分。
(2)商品化管理7分:检查全场楞区。楞垛质量:达到一头齐者得3分,一个楞不齐扣0.5分;散乱材:全场不超过10根得2分,超过10根每增加1根扣0.2分;原木标号:达到标准得2分,每漏标一根和标号不清每根扣0.2分。
(3)木材缴库2分:缴库、支拨、库存3项必须微机化管理,缺一项扣0.5分。
(4)安全、防火2分:检查全年是否发生重伤、死亡火灾等事故,有事故不得分。
2、贮木场统计报表管理指标(2分)
贮木场每月6日前上报上月报表,每晚报或错一次扣0.2分。
计算公式:
统计报表合格率=报表合格份数/全年报表次数×100%
(三)木材运输管理指标(7分、表3)。
1、木材铁路运输手续按规定审核,执行木材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不超木材运输总量得3分;检查一次不合格的扣0.5分。
2、林业局掌握木材铁路、公路运输数量得2分;检查一次不合格的扣0.5分。
3、及时准确上报调度报表得2分;检查调度报表一次不合格扣0.2分。
(四)伊林网信息管理指标(15分、表4)。
1、按时上传伊林网网上办公涉及的木材经销、贮木场管理和木材铁路运输的有关数据,及时上传和发布本局木材竞价销售信息、木材经销动态及木材和锯材价格走势分析,完成本区(局)林木产品骨干企业产品推介等工作。上传数据共5分,出现一次误差扣1分。
2、上传和发布信息5分,不及时上传和发布信息的按任务分的百分比扣分。
3、网站维护到位及分站设备齐全能够保持正常运行得5分,不能正常运行发现一次扣1分;设备缺少一项扣1分。
四、对木材经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督查组提出整改意见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可视情节扣减相应的分值或按《伊春林管局木材销售奖惩办法》处罚。(表5)
五、综合整体评价指标(8分)
对积极主动及时完成林管局组织安排的抢险救灾、木材原料协调、招商引资等调拨木材任务,在提高木材售价、竞价销售、信息网站建设、提高木材经销管理水平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市级主管领导评价打分。
六、否决事项
对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林业局实行评比资格一票否决:超计划销售木材;直拨销售木材;不完成售价指标计划;虚假竞价;包大户优惠价销售木材;贮木场外存放木材;超木材销售总量运输;故意伪造账目,上传数据不真实等。
附件:1、伊春林管局木材经销工作考核评比得分汇总表
2、木材经销管理考核评比指标量化表(表1)
3、贮木场(木材检验)管理考核评比指标量化表(表2)
4、木材运输管理考核评比指标量化表(表3)
5、伊林网信息管理考核评比指标量化表(表4)
6、木材经销督查扣减分值表(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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