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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05 生效日期: 2006-06-05
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衢政办发〔2006〕68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衢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五日    
  
  
  
  衢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整体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先进单位和个人考核评比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务信息刊物种类及内容
  (一)《衢州政务》(信息版)。主要内容:
  1、市政府领导对全市政府工作的指示和批示;
  2、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措施、做法和成效;
  3、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特别是发展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
  4、一段时期市政府和各县(市、区)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5、上级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思路、政策举措;
  6、其他地区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
  (二)《衢州政务》(特刊)。主要内容: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政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
  (三)《衢州政务》(增刊)。主要内容:
  1、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对上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在实践中的一些探索性工作,包括: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情况;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做法和体会;其他具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或具有创造性的做法。
  3、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形成的一些与我市工作密切相关的重大研究报告,其他地区值得借鉴的重要经验和做法等。
  (四)《衢州政务》(专报信息)。是按市政府领导的业务分工直接向领导专报的内部刊物,主要内容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而又不宜扩大报送范围的问题反映和重要意见、建议。
(五)送阅件信息。主要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全市各地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包括:
  1、重大灾害情况;
  2、重大生产和交通事故
  3、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治安案件;
  4、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5、需要市政府领导紧急处理的重大问题;
  6、其它重大事件。
  紧急信息报送范围和标准按照浙政办发〔2004〕1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六)市政府办公室转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我市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市政府领导重要调查研究材料;
  3、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进展和突出成就;
  4、全市突发性重大紧急事件;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地各部门的专题约稿。
  二、计分标准
  (一)《衢州政务》信息版、特刊采用的信息每篇计2分;《衢州政务》专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篇计3分;《衢州政务》增刊采用的信息每篇计10分。送阅件信息采用的每篇计2分。
  (二)凡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上作出批示的信息每篇加计10分。
  (三)直报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按省政府办公厅计分计算。
  (四)由市政府办公室转报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按省政府办公厅计分的2倍计算。
  (五)由市政府办公室转报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按国务院办公厅计分的5倍计算。
  上述计分,合报信息的分数均分,不重复计分。
  三、考核办法
  (一)实行分类考核。分别按照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处(室)三类进行考核。
  (二)实行紧急突发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紧急信息瞒报、漏报1次或迟报2次,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三)通报考核情况。各单位信息报送、被采用篇数及得分情况每月通报1次;对被评为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彰。
  四、奖项设置
  (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设一、二、三等奖,按全年信息考核得分及信息工作情况研究确定。
  (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设优秀信息员和积极信息员,根据全年信息考核结果,结合单位推荐意见研究确定。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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