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开办特种存款的通知

状态: 发布日期:1988-10-20 生效日期: 1988-10-20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交通银行总管理处: .
  为了切实控制住今年的信贷规模,调整信贷结构,筹集资金,支持农副产品的收购,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对交通银行,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的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开办特种存款业务,特种存款总额为50亿元,其中广东省40亿元,深圳经济特区5亿元,交通银行5亿元。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的特种存款任务由人民银行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负责向辖属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分配,并督促认交。 
  二、特种存款必须全额上交人民银行总行,由总行掌握使用;特种存款的期限为3个月,利率为月息7.5‰特种存款的认交任务必须在今年12月20日以前完成。 
  三、特种存款的交存:广东省和深圳经济特区的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将认交特种存款的资金交存当地人民银行,最后统有人民银行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上划总行。交通银行的特种存款,由交通银行总管理处直接向人民银行总行认交。 
  四、广东省和深圳经济特区人民银行办理特种存款的利差,由总行拨补;交通银行特种存款的利息,由人民银行总行直接付给交通银行总管理处。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